雖然會胖,還是想吃完炸雞再睡

02 肥胖和瘋狂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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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也是一到下午六點就從位子上站起來,然後像小偷般悄聲地說:

“我先走了。”

從資曆二十三年的組長到資曆七年的吳代理,沒人有要下班的意思,甚至根本沒什麽人打算站起來。但我無所謂,因為我是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拿約定好的錢做事的勞動者,還因為工作態度像美國人,而獲得“Michael”這個稱號。由於我們組的人總是叫我“Michael”,其他組的人甚至真的以為我是從美國歸來的僑胞,或至少是從美國的大學畢業的。我反而覺得讓他們誤解比較輕鬆。畢竟我知道他們都覺得從不和大家吃午餐或參加聚餐的我,是個“社會生活”(雖然不知道字典上的正確定義是什麽,但總之就是那個)不及格的怪胎。

自從我下定決心“反正有什麽不如意就幹脆辭職不幹”之後,所有的事情就輕鬆多了。我一點也不在乎。

這也是在說謊。

若是真的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應該也不會有這些可有可無的想法吧。

我的性格跟我看著就像壞人的長相不同,其實我做事很小心,也很會看別人臉色。隻不過我決定將寫作當作我的本業,將公司的工作當作副業。下定決心是一回事,性格又是另一回事。雖然我還是會看人臉色,但仍決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運用那想象不到的內在能量。下午六點整,我往辦公室門口走去,後腦勺有點癢癢的,(我穿的是跟運動鞋差不多的舒適機能皮鞋,鞋跟不太會發出聲音)莫名為不發出腳步聲而暗暗努力。辦公室老舊的門好像發出了太大的摩擦聲,我似乎幻聽有人叫住我,於是趕緊把門關上,奔出公司大樓。

走到街上時,我還懷抱著堅定的意誌,想著今天一定要運動。但一接近健身房,原本緊抓著背包帶子的手卻鬆開了。昨天沒去,所以今天一定得去,但是脖子後麵為什麽這麽酸痛呢?腰好像也不太舒服。我今天確實認真地工作了。好像在哪裏聽過,若是以這樣僵硬和疲勞的狀態去運動,很有可能會受傷;不僅效率降低,搞不好還會嚴重流失肌肉。一周有七天,其中隻要四天,隻要運動四天就可以了,今天不去也行,不是還有明天嗎?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