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通釋

第五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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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老子仍然從人間之德出發,繼續仰望道。

在第五十章老子曾經說過,善於攝生的人,沒有被大道列入死亡名單,因此犀牛、老虎、兵甲都傷害不了他。這是從死亡的邊際線上來思考大道與生死的關係。現在,老子要把這個思考的邊際線大大拉前,拉到生命的起點,然後告訴人們,含德深厚的人就像嬰兒,雖柔弱卻不可侵犯。他已經好幾次以嬰兒作比了,但每一次功用都不同。這一次,他主要是想表述這樣一種看法:得道含德的人,能以初生之氣把生命和合、點亮。

原文是——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這段話的前半部分圍繞著嬰兒的比喻,但引出了一個重要概念“和”。後半部分,由“和”引出第二個概念“常”,接著是第三個概念“明”。因此,“和”、“常”、“明”,是三個理論重心。

“和”,在老子這裏出現過幾次,一般有兩種理解:一是陰陽調和,二是陰陽互衝而產生了一股新的氣叫“和氣”。我覺得這兩種理解差不多,因而找出它們的共性,概括為“和合”。

“常”,含義很多,我根據《老子》的前後文和中國古代哲學的習慣含義,解釋為“常性”。

“明”,解釋更多了,有的是名詞,有的是形容詞,有的是動詞。我從《老子》的行文揣測,取其動詞功能,作“點亮”。

在這三個概念之後,出現了四個字叫“益生曰祥”,猛一看都是好字,其實不太好。“益生”是指“貪生”,而且是一種縱欲式的貪生。“祥”在這裏是指“妖”。因此,“益生曰祥”的意思竟然是“縱欲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