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解析上一章的時候,闡明了老子那些觀念不是特指政治人物,而是泛指普遍人生。但是,我在前幾章又說過,老子到這時已經把政治人物當作他觀察的焦點,因此講著講著總會帶出他們。什麽時候,他在泛指了普遍人生之後又要特指政治人物了呢?眼下這一章就是。而且,後麵一連四章,都是。
這一章,老子開始比較完整地表述自己的政治觀念。當然,仍然是在“大道”、“無為”思想指引下的觀念。
先看原文——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
人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開頭就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那就需要講講“正”、“奇”這兩個字了。其實,這是中國哲學中的一個對立範疇。“正”,是指正當、安定、常例;“奇”,是指奇巧、異常、罕例。兩者基調相反,卻構成互補。
例如,大而言之,從國到家,都需要以“正”定位、立基,又需要以“奇”激活、創新。小而言之,即便是個人,也需要以“正”來安身立命,顯示人格,又需要以“奇”來發揮個性、創造奇跡。如果隻取一端,就會產生偏側。
老子在這裏把“正”分給了治國,把“奇”分給了治兵,分得很好。治國不可用詭道,而應該是朗朗乾坤間的端然肅然,但治兵就不能這樣了,過於正規,反易失敗。治國、治兵的目的,是要天下無事,因此,“正”、“奇”兩個箭頭共同指向一個“無”字。
為什麽要以天下無事為目的?因為他不斷看到的都是“逆向因果”。那就是,禁忌導致了貧困,利器造成了混亂,技巧鼓勵了邪事,法令增加了盜賊。既然如此,聖人治理,就不想那麽多點子了,隻需無為、無事、無欲,安安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