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通釋

第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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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談政治。這一章中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早已成為千年名句,而且確實體現了中國人的思維方式。

這句話的意思用不著講解,大家都很明白,我則欣賞它的文學品質。禍與福,是兩個極大、極泛的概念,但老子要說明兩方麵的互存關係時,卻用了最具體、最感性的兩個動作,一是“倚傍”,二是“埋伏”,形象地描述了抽象概念無法窮盡的含義,真是高明。

研究者們對這句話,發表過很多評述。在當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新編》中的一長段文字,不妨抄錄一下供大家參考:

禍可以轉化為福,福也可以轉化為禍,但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是如此,例如主觀的努力或不努力等,都是條件。在各種條件中,最主要的是對立麵的鬥爭。照《老子》所講的,好像不必有鬥爭,禍自動地可以轉化為福;沒有鬥爭,福也必然轉化為禍。這是不合事實的。《老子》的這種思想,是沒落奴隸主階級的意識的表現。他們失去了過去的一切,自以為是處在禍中,但又不敢公開反抗,隻希望它自動地會轉化為福。這是不可能的。

這樣的評述,而且是寫到了哲學史上,我無法讚同。

第一,老子隻是宏觀地、靜態地分析禍和福之間的互存關係,並沒有論及它們之間的轉化。把批評延伸到論題之外,很不妥當。

第二,推斷老子否認主觀努力,沒有依據。

第三,把老子關於禍福並存的學說說成是“沒落奴隸主階級的意識”,這是把現代的“階級鬥爭”教條強加給古代哲學史。

第四,把老子關於禍福並存的學說批判為“自以為是處在禍中,但又不敢公開反抗”,是憑空臆想,也是對古代思想家的不敬。

我想,馮友蘭寫下這些文字,也許與某個階段的社會氣氛和學界風習有關。他,本來不該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