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陈算不上是我的朋友。我是通过阿乙认识他的。2004年的秋天,他与几位同事来新京报参观学习。晚上,阿乙请他吃饭,我列席,才认识了他。
阿乙不做警察之后的第一份媒体工作是在郑州,他当编辑,陈是记者。两人成了同事。大概还算是不错的朋友。吾友阿乙对文字要求苛刻,编辑水准极高,后来供职《体育画报》,像王小山这么吊的大佬级记者,都服气。
陈的稿子经阿乙之手后,与之前大为不同。“后来阿乙去了上青,别的、别的编辑改、改我稿,我就、就不、不习惯、狗——狗屎一样。”2009年冬天的某个夜晚,吉林雾凇酒店的某个房间内,陈喝着啤酒,结结巴巴地赞美着我们共同的朋友。
那是我和陈最亲密的一次接触。2010年冬,某门户网站体育频道邀请国内一些媒体的体育主编去东北开会,名义上是开会,实则是玩、巩固合作关系。在首都机场,我在媒体名单中看到了陈的名字,很是兴奋,他是这个临时团队里我唯一认识的人。我拨通他的电话,他喊我谨哥,他说他也看到了名单,说已经跟带队的人打了电话,让他们把我俩安排在一个房间住。正合我意。
我与陈在长春汇合,领队在台上讲话,我和他吃酒叙旧,聊得多是体育新闻和阿乙。体育新闻是我们共同的工作,后者是我们共同的朋友。那几日,我和他随团队参观了溥仪的伪满皇宫,又去吉林看雾凇,最后一站是北大湖滑雪。在溥仪皇宫,我性喜卖弄,把知道的典故讲给他听,婉容、郑孝胥、土肥原贤二,陈喜欢听,夸我肚子里货多,说能跟阿乙阿丁成哥们“真、真是三、生有幸”。我慕虚荣,很是臭美。晚上酒饭时,跟陈也越发熟络、亲近了。席间学他口吃,众人皆喷饭,他也不恼,笑得比其他人还灿烂,镜片后那双眼里盛着憨憨的笑意。此后我再也不学他说话,那种笑、那种眼神让你觉得你再这么干就是一下三烂。
回房间,余兴未尽,我俩又把冰箱里的啤酒干掉了。洗完澡躺**继续聊天,聊妞、聊写作、聊阿乙在郑州并不成功的艳遇,聊一切在我们看来有趣的事。直至我们之中的一个人率先响起鼾声。
临别时,陈说过阵子要去北京出差,到时找我和阿乙喝酒。发了他QQ号在我手机上,让我别忘了把照片发给他。
他没来京,或者来了没见我,总之我再未见过他。我加了他的QQ,照片因为存在家里的电脑上,没发给他。后来就忘了个干净。某天他突然蹦出来,给我留言,要照片,并邀我有时间去郑州找他玩,请我吃酒,吃河南烩面和红焖羊肉。我寒暄了几句,照片我忘记拷了,还是没传给他。他说“没事,有空了你再传我。”
从此再无联系。慢慢地,就忘记了有这么个人存在。
打死我也想不到他用这种方式让我重新想起他。得知消息的那日,我打开电脑,翻看我和他在雾凇岛、滑雪场拍的照片。我俩如狗熊一般,一人捧一个冻得铁硬,能当凶器的金黄玉米,做啃食状。另一张照片,我俩的睫毛眉毛上都结着霜,瑟缩着,却冻不住脸上的笑,尤其他,镜片后的那对有几分坏、几分憨的大男孩的笑眼,还有他绕到我身后,竖在我头顶的两根手指——那个全世界的人拍照时都爱做的手势,在英语国家,那是“胜利”的含义,在中国,在我与他拍照时,这手势的意思是“二”。
2012年2月23日。陈把安眠药碾碎,搅拌进酸奶中。喝了酸奶的妻子和岳母昏昏睡去。陈把膏药贴在女儿的尿布上,蒙住妻子的口鼻,后者窒息而死。在岳母身上如法炮制时,她醒了,陈拿起花露水瓶,砸其头部致晕,尔后扼喉,直至岳母死去。之后,陈取出于2011年就准备好的工具,分尸。“我把尸体分解后,放入编织袋,洒上水泥粉,搬到地下室,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桶内。随后买来了醋和双氧水,清洗屋内痕迹。”
这是他的供词,修改过的,他说话没这么流利。
他干这一切的时候,女儿是醒着还是熟睡?陈没提。这是我最想知道的细节,虽然一个未满一岁的孩子本就无知无识。
分尸完毕后,陈把妻子和岳母的内脏和残肢分装在黑色塑料袋中,趁夜抛在城中村的垃圾桶中。回家后,他用双氧水和醋清洗了血迹。两天后,他请保洁打扫一遍,卖掉了房子。
几天后,陈抱着孩子回到湖南老家,把女儿和20万现金交给哥哥。并遗下一字条,嘱其兄等女儿长大了再给她看,大致内容为:等你长大了,别找单亲家庭的人结婚。
2012年11月,陈在安顺被捕。家人没有给他请律师。陈的要求只有一个,“从快判决”。
我搜了此案的新闻,杀人的原因是:因赌球、打牌欠下巨额赌债,与妻子岳母发生了争吵。新闻中,他被昔日同行称为“恶魔”。
与阿乙通完电话后,打开文件夹,翻看我与“恶魔”的合影。他岔开双腿,坐在雪地上,两只脚上的滑雪板摆出一个断离的“V”,口鼻须发全是雪,那是他刚刚摔了个狗啃地的证据。他两手撑地,看着镜头咧着嘴笑,狼狈得像个不慎跌落的圣诞老人。
现在是2013年,我不知他的生死。有时想起他,脑子里就跳出一个念头:像楚门·卡波特去监狱采访佩里·史密斯一样,给他做个专访,写成一本书。
卡波特那本书的书名叫《In Cold Blood》,译做《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