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尾狗(2021)

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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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不知为什么,我告诉了冯爱军,那个叫连云凤的人,肚子里怀了他哥的孩子。

冯爱兰和我爸被堵在炕上的第二天,她就消失了。据说,她去了县里,和当时的县革委会主任关上门密谈半日,再回到村里时,我舅舅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瞬间失去了意义。那天,随冯爱兰回来的还有两个穿灰色制服的人,村里人对这两个人的印象模糊,面貌、身材已完全记不得,只能想起这两个“公家人”的制服有四个兜,载他们来的,是一辆绿色的吉普车。

灰制服的吉普车快到村口的时候,我舅舅端着一只粗瓷海碗蹲在树下,正眉飞色舞地向老少爷们预告着精彩绝伦的“节目”—

“我把话撂这儿,不出三天,县里就得来人,把那对奸夫**妇抓走!”他往嘴里扒了一口饭,一句狠话混合着粗粝的食物残渣喷射出来,“这要搁古时候,冯爱兰就得骑木驴游街!”他的听众们兴致勃勃哼哼唧唧地附和着。

我舅舅怎么也想不到被带走的是他。平生第一次乘坐象征身份地位的吉普车,他居然短暂地忘记了将要由自己承担的后果—他坐在两个灰制服之间,两手按了按内藏弹簧的车座,臀部颠了两颠,然后不合时宜地叹了口气:“还是当官好啊,这屁股都能舒坦舒坦。”

一个灰制服抬起肘向后一甩,我舅舅嗷了一声,两手捂鼻,鲜艳的血从指缝中源源不断地冒出来。灰制服说:“别叫唤,一会儿还有你好受的。”

半个月后,我舅舅回来了。整个人面目全非,身上臭不可闻,连逐臭的苍蝇都退避三舍,只远远地悬在半空,嗡嗡嗡地彼此窃窃私语,却无一只敢近身。

他径直来到我姥爷的院子,踢开半掩的门走进堂屋,正在填柴火的我姥姥惊诧地看着这个有些陌生的儿子。我舅舅推了我姥姥一把,然后拽下裤子,掏出家伙,尿柱激射而出,铁锅里一股白烟轰然升起,屋内顿时充满了热烘烘的尿臊味。他抖了抖残余的尿,说:“我日你们的好女婿。”

翌日。我舅舅站在公社书记屋里的砖墁地上,垂手低头,冯爱兰端起茶缸呷了一口,茶缸上印着几个红字:要斗私批修。冯爱兰放下茶缸,说:“该说的话我都说了,你还当你的队长,当你的会计。我冯爱兰不干赶尽杀绝的事。”

“冯书记,你大人大量啊!”我舅舅双膝一软,跪在地上,涕泪俱下。

冯爱兰一动不动。“但是,”她说,“你给我记着,如果你到处胡说八道的话,我只要给县里挂个电话,就有车来接你……”

那一场我不愿意描述的捉奸轰轰烈烈,我舅舅这个杰出的策划人和组织者却最终成了失败者。官职保住对他来说本应是意外之喜,可他并不那么认为,也不感到庆幸。因为,自从他成功地让冯爱兰和我爸的奸情暴露之后,我舅舅却发现,那对奸夫**妇反倒不用再避讳什么,两个人频繁地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没有引人侧目的亲昵动作,但即便是瞎子都能看出冯爱兰和我爸的不清不楚。我的姥姥姥爷和我的母亲在这件事上都保持沉默,任由我爸出入冯爱兰的宿舍和办公室,好像这个男人与他们没有一丝半缕的关系。冯爱兰也一直拒绝结婚,她推掉的婚事足足有一打,她拒绝的男人有军官、劳模和一个丧偶的县委副书记。

直到六年之后,我爸被一辆载满猪的拖拉机撞倒、碾过,我舅舅才找到胜利者的感觉,他到集市上买来了鞭炮,一千响的红皮鞭炮,噼噼啪啪,声声脆,个个响,炮药的香气笼罩了整个村子。这是那天村子里唯一的响动。

“这不能怪我吧,这回老天把她姘头收了去!”我舅舅重复着这句话在村里游走,逢人就说,不幸被他撞见的人无人搭腔,避瘟神似的一溜小跑。可我舅舅并不觉得扫兴,他走到冯家门口,冲着红漆木门射出一口浓痰,然后就哼着歌去村东的小卖部打酒了。

那时,我舅舅还无法预知若干年之后战胜冯爱兰是那么简单,他根本不需要劳神策划一次周密的捉奸,只须有足够多的钱,就能换来他梦寐以求的结果。

冯爱民说,有一天他姐姐从乡里回来,目光呆滞,脚步踉跄。从此不再见她去镇上,话也极少,每日起床也不梳洗打扮,搬个马扎坐在院子里发呆。她平日最喜欢的小弟弟冯爱军扑到她怀里时感觉和平日不一样,这个一直把姐姐当成母亲的男孩因为姐姐明显的冷淡哭个不停。冯爱民跑来把弟弟抱走。从那时起,冯爱民第一次拿起农具下地干活。

一个初秋的黄昏,冯爱民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看到他的弟弟冯爱军坐在门前拖着腮发呆。

冯爱军说,姐走了,坐大汽车走了。

大约一个小时前,冯家门口停着一辆蓝色的卡车,车的四周散落着一地煤屑。冯爱兰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她的头盘得极为整齐,脸也洗得很干净,穿着带有蓝色碎花的白衬衣,整个人干净清爽。她摇下玻璃把头探出去,冲着弟弟招手,她笑嘻嘻地对冯爱军说:“我要去山西玩啦,坐着大汽车去!”

“我也去,姐你带我去!我也要坐大汽车!”

一个穿蓝工作服的男人把哭个不停的冯爱军从踏板上拽了下来,他背对围观的人群,把一包动物饼干塞到冯爱军怀里,对冯爱军说:“我带你姐姐出去玩玩,等过几天我就把她送回来。”

冯爱军后来回忆说,那个司机语气温和,但那张脸看着吓人,村里的人看到的是司机的背影:司机给了他一些好吃的,然后亲昵地摸了摸冯爱军的头。

卡车开走了。冯爱军听见冯爱兰不停地笑,没心没肺地笑,车一拐弯,就听不见了。

过了几天,过了一个月,过了半年,没人送冯爱兰回来,冯爱兰自己也没回来。村里人说,她一定是被人卖了,卖到了一个老远老远的地方。

“小冬,你没看出来?”冯爱民说,“云凤笑的时候有点像我姐。”

“我就没见她笑过,”我说,“我看她倒是有点儿心事重重。”

刚识字的时候,我的启蒙读物是遗留在墙上的漫画和标语。那时墙上是漫画版的四人帮,特征抓得极准,某女的眼睛,某男的秃头,有的阴鸷,有的恶毒,有的胖蠢,统统大脑袋小身子,丑态可掬。我家房后的墙上,一根巨型钢笔洞穿四人躯体,笔尖上垂下一摊鲜血。标语是打倒某某某、批臭某某某之类的简洁文字。后来和我哥偷看我爸的医学书,多是欣赏人体器官,普及女性生理知识。我爸还遗下了几本俄国小说和《三国演义》,算是得以初窥语言的门径。到了县城上初中,粗通了文墨。那时的读物有一种贴在墙上,白纸红头黑字,配上打了红叉的照片,文字可读性极强,我和我的青春期同学能在文字中得到暴力和性方面的快感。某某犯强奸罪、某某犯投机倒把罪、某某犯杀人罪、某某是现行反革命……最下方是他们的周年—某月某日执行枪决。

得到准确的日期,我就等着犯人游街的那天,心情兴奋,如升斗小民等待状元郎骑脖子上绑了红绸的高头大马沿街夸官。大解放喇叭一响,我和冯爱民就撒腿往街上跑,好占据利于观赏的有利地形。

车上第一排都五花大绑,脑袋剃成秃瓢,背后皆插着一根一端为菱形的木板,黑字红叉,这木板就是他们在人世的最后一张名片,简明扼要阐述犯人的罪名。这些都是要吃枪子的,一般都低了头,神情绝望。也有高抬了头的,脸上满不在乎,似乎认为不免一死,不必在乎观众的指指点点。是啊,一个快死的人还有什么怕丢人的呢?后面的也是五花大绑,也是秃瓢,但背后不插木板,大都死命低垂着头,恨不得把脑袋塞进裤裆里,这说明还有活着出来的一天,因此怕丢人现眼。女犯人不多,偶尔得见,我和冯爱民就兴奋得不行。那年头的女犯,罪多在裤裆,因此都有几分姿色,是围观者的最爱。专政机器人道,女犯多不剃秃瓢,剃一半留一半,以诡异的发型彰显妖冶。那些女人黑发白脸,带雨梨花,虽然泪如断线之珠,可女犯多数不低头,一双美目多保持平视,或鼻观口口问心,朱红的唇微微翕动,不知念的是情人的名字还是某种咒语。有的女犯还微笑示人,以多情之目搜寻美男,在生命结束之前最后一次检验自己勾魂摄魄的魅力。

每有严打必有游街,我和冯爱民是这档真人节目最忠实的观众。我豁出去逃学,他豁出去旷工,如蛆附骨,如蚁附膻,天塌下来也要跑来看现场直播。为达到以儆效尤杀鸡骇猴的效果,大解放开得缓慢,给群众提供尽量多的受教育时间,但车终归要走,我和冯爱民就一路追去,见卡车出城提速,才意犹未尽而返。

某年冬天的一个早晨,积雪消融寒风刺骨,天是一整块铅版,以不易觉察的速度缓缓下压。我棉袄棉裤棉鞋棉帽,笨如狗熊,手攥一根冻挺了的油条像是刚掰下来的棒子,我雪泥鸿爪地疾速奔跑,在一个丁字路口刹住脚步,气喘连连。不一会儿,一辆军绿色卡车徐徐驶来,渐行渐近。

冯爱民就站在第一排,他身后是荷枪实弹的警察,警察穿着厚厚的棉大衣,扎着三指宽的棕色牛皮腰带。冯爱民站在车斗的最右边,他旁边是一个瘦高挑的老头,戴黑边眼镜,一个镜片是碎裂的,下巴上一蓬纠结的灰白胡须,虽然弓背低头,也仍然比冯爱民高出许多。两人都**着青色的头皮,身上捆着绳子,背后插着上宽下窄的木牌,冯爱民的木牌高出头颅,菱形的尖端与老者的身高齐平,上面写着“故意杀人犯”。老者的牌子被他的细长身体挡着,我只能看到“现行”两个字。

人们从各个街巷中涌出,聚拢在街道两旁。有几个孩子欢快地随车奔跑。男人和女人们谨慎地伸出手指对这车上的乘客指指点点,手里拎着早点的老人们停下来,伸长脖子望着车上的人,白色的豆浆,黄色的小米粥从手里倾斜的容器里流到裤子上,兴致盎然的老人们神情专注浑然不觉。

戴眼镜的老者努力地歪着头看着冯臭子,冯爱民也抬起头不时瞅一眼老者,两人的目光里都含着隐约的笑意,犹如一对用眼神交流的祖孙,这大概是一种只有他们才能懂的语言。

卡车距离我站立的地方只有三米远时,冯爱民从人群中发现了我,他突然大喊:“丁冬丁冬!”他身后的警察抬手给了他一枪托,冯爱民撞在车帮上,血从他的嘴里涌出来,墨绿色的卡车车帮上涂抹上鲜艳的红漆。

人群中无数个头颅转向了我的方向,我转身拨开人群向一处空旷跑去,心跳如鼓,如锥攒刺。

我手里还捏着油条,四周无人,我箕踞而坐,气喘如牛,眼泪吧嗒吧嗒掉下,在雪地上砸出一个个小黑洞。我把半根油条埋在雪里,捧四周最白的雪收拢。

雪做的坟。

埋着他最爱吃的油条。

早晨,冯爱民赖床不起的时候,连云凤只要把热腾腾香喷喷的油条在他鼻子底下一晃,他就会蹦起来,百试不爽。

“你们这帮老流氓给我听着,谁他妈逼要是再敢摸她的屁股,我就剁了他!”

冯爱民说话算话。

不过,他剁的不是老流氓,是工头。工头不仅摸了连云凤的屁股,还摸了她身上其他的地方。

老流氓趴在叉车的车门上说:“冯爱民,你小子不是要剁了我吗?操,老子可是连她屁股都没摸上,可你那个连云凤都被人家睡了你怎么不敢去剁了他?!”

“谁?”冯爱民从车上蹦下来,老流氓被撞了个趔趄。“你告诉我是谁?”

“还有谁有这胆子,咱工头呗。”老流氓后退了两步,冯爱民的眼里刀光闪闪。

“你可别说是我告诉你的,”老流氓说,“我这可是为你好,你可别卖了我。”

老流氓拍了拍冯臭子的肩膀,手又迅速缩了回去:“我看算了吧,人家是工头,咱可惹不起呀。”

“惹不起也得惹。”冯爱民说。老流氓打了个激灵,扭身钻进了简易房。

晚上。小酒馆。我和冯爱民喝酒,一份水煮肉片,一盘卤水花生。桌上是五个空啤酒瓶。

“妈了个逼的,她肯定是跟工头睡了。”

“她不是没承认吗?你还是先问清楚再说。”

“还用问?”冯爱民抬起头,两眼充血,端起杯子一口干了。

“她一句话也不说,光是哭,搂着我一个劲儿地哭。丁冬你说,要没让工头日过,她能这样?!”

“就算她让工头给日了,你还真去剁了工头?杀人犯法,莫非你不想要命了?”

“我不要他的命,我要他的**。”

“那也犯法啊,为个女的蹲监狱值得吗?”

“值,我就是稀罕她。”冯爱民嘴一咧,哭了起来,他哭的时候恢复了一个男孩的模样。

“她对我好!”冯爱民抬起头,我看见他满脸泪痕,“除了你,也就是她真心对我好了,肯定不是她的错!”

那几天,我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冯爱民。我只是在梦里才成为他的同谋,我和冯爱民一人一把菜刀,在梦境中杀气腾腾地走向工头。我们要杀的人赤着上身站在对面,似乎有聚光灯打着,他通体发亮,面白如纸,眼窝是两个黑洞,如鬼似魅,像是刚从坟墓里爬出的厉鬼。工头望着我们狞笑,我们挥舞着菜刀向他砍去,我和冯爱民的手在半空中突然像面条似的软了下来,菜刀掉在地上,工头弯腰拾起,一手一把,向我们砍来。刀锋嵌入我们的颅骨,刀把颤动,嗡嗡作响,可我们一步都挪不动,就任他一刀刀地砍……

那天半夜我醒来,眼睛睁开,凝视着一片黑暗。我的意识清醒无比,手和脚却都不能动,好像被几只无形的巨手死死摁住。我竭力挣扎,大声叫喊,却动不了哪怕一根小拇指,听不见喊出来的任何一个音节。只有眼球的旋转依然灵动,可我什么都看不到,眼前漆黑一片。

我僵硬如尸。我知道,这是被魇住了。

好一会儿,我感觉腿已能微微蜷曲,接着是胳膊和手。我慢慢坐起来,下地,摸着灯绳一拽,光线射入身体,渐渐温暖,渐渐舒展,我推开门,把光线引入里屋—连云凤面朝墙睡着,两瓣肥臀包在红色裤衩里,曲线起伏呼吸均匀。床的另一半空着,床单褶皱凌乱。

我踢了一脚床腿,她没反应,我抬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她醒了。她上身**,转过身,两只饱满的**颤颤地跳入我的视线。她稍显慌乱,扯过毛巾被遮住上身,她问:“冯爱民呢?”

“我还想问你呢!”我没好气地说。

工头当时并没有死。冯爱民挥出的菜刀,刀刀都剁在工头的右腿上。参与抢救的医生们说,死者的大腿就像一堆肉馅,小腿的胫骨腓骨齐断,只连着一条肌肉和一层皮肤,医生们把他往担架上抬,四个人喊了声“一二三”,负责抬右下肢的女护士摔了个屁股墩儿,怀里还抱着半截小腿,她尖叫了一声,把半截腿扔出老远。

冯爱民没想杀人,可是,他把工头的股动脉砍断了。工头凄厉的号叫惊醒了邻居,人们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两只胳膊搭在膝盖上,血从他手上滴答滴答掉落地上,脚旁躺着一把血红的菜刀。男孩的头发像是用水洗过,汗珠不断地滑下,流入他的双眼,男孩抬了抬眼皮,说:“你们把他送医院吧,我没劲了,抬不动他。”

冯爱民被抓进去了。我再也没去过工地,剩下的工钱也没要,连云凤也不去了。那天,我也没去学校,我躺在厨房的沙发上发呆,连云凤在里屋,她关着门,一点声响都听不到。晚上,我打了一盆水,当头冲了下去,然后在地上铺了张凉席,湿漉漉地躺下。

那个晚上溽热异常,身上的水很快就蒸发了。汗不停地冒出来,吸引着蚊子,在我头顶上盘旋,瞅准下嘴的位置轮番俯冲。我一动不动地躺着,不挠不抓。

身痒好忍,心痒难耐。

我一骨碌爬起来,赤着脚走到里屋门口,愣了愣神,长吸一口气,抬脚把门踹开。

台灯开着。**的连云凤一丝不挂,躺得笔直,两手交叠放在胸前,就像躺在一具棺木里。

我的小家伙瞬间变得又粗又大,好似愤怒到极点反而频频点头的人,它牵引着我走向连云凤,好像提着菜刀的冯爱民走向他的仇人。

连云凤的配合出乎意料,我分开她两腿,手掌感觉到微微的抵抗,随即这团肉就松弛下来。一把锥子插入她的身体,那个地方湿润、灼烫。我像个驾驶着战机的死士,壮怀激烈,义无反顾,你死我亡。她的身体随着每一次撞击上下蹿动,胳膊悄然抬起,突然死死地搂住我,锋利的指甲刺入我背部的肌肤。

痛觉打开了闸门,随着最后的战栗,我一泻如注,翻身坠马,颓然如涕。

我躺在她身边号啕:“祸水,不碰见你他也不会出这么大事……”

灯光洒在她的脸上,泪痕斑驳,眼里还有泪水不断地破眶而出。我慢慢地松开揪住她头发的手,我放弃了揍她一顿的打算。

我从她身上迈过去,下床。她拉住我胳膊:“你就躺这儿吧,”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说,“我有点儿害怕,你接着骂吧,怎么骂我都行。”

“我在你这儿再住几天行吗?”她说,“就几天。”

“行,”我扶住门框说,“不过,等冯爱民死了,你就给我滚蛋。”

仍如从前,连云凤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我写作业或者看书的时候,她就在一边安静地坐着。话依然很少,目光中依然空洞无物。晚上点上蚊香,她就脱衣上床,我若进屋,她就分开双腿。除了冯爱民不在,一切都跟冯爱民在的时候一样。

一天夜里,我翻身从连云凤身上下来,就看见冯爱民站在门口。我一次次地跳下床,门关得好好的。当我上床躺下以后,就又见到他站在那里,抱着肩膀,漠然地看着**的人。似乎,冯爱民出入自由,入夜,他就悄然而至,天一亮,他就回到监狱里。

“我怀孕了。”有一天连云凤对我说她肚子里出了点问题,她说话的时候面色如常水波不兴。

“谁的?”我问,“是我的还是他的?”我们之间达成了默契,绝口不提他的名字。

我已经学过生理卫生了,按理说不应该犯这种常识性错误。连云凤肚子里的小东西显然是冯爱民的,即便是我的**善游泳、能长途冲刺、活力惊人,即便我和她的第一次就着床成功,那个小胚芽也不会是我的,我的**跑得再快也穿不过时空隧道。

“是他的,”连云凤的手在小腹上滑动了一下,“你得带我去打胎。”

“我为什么要带你去,”我说,“你自己去医院,钱我出。”

“你跟我一块去。”

“不可能!”我说,“你他妈爱去不去,你肚子里的种又不是我的!”

“你必须去。”

“我不!”

“你必须去!你必须跟我一块去医院!”

“你给我滚蛋,你今天就给我滚蛋,你他妈爱去不去。不去拉倒,有本事你就生下来,”我说,“没准是那工头的呢,你别想蒙我。”

“你放屁,你他妈放屁!”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不带我去……”

“反正……不管是他俩谁的,反正不是我的。”

“你是他朋友!”连云凤也坐起来,声音从未有过地大,“你不能不管我!”她哭了。

我坐在那儿瞧着她哭。许久,她止住哭,周身颤抖,连连抽噎,眼泪汪汪地望着我:“你要不跟我去医院,我就到你学校去,告诉你老师告诉你同学告诉你们校长!”

十二岁的冯爱军站在我面前,比起他哥冯爱民,他更像他们的姐姐冯爱兰。微黑的皮肤,额头很宽,狭长的眼裂,睫毛长而上卷,双眸澄澈。十二岁的冯爱军比他哥要高出半头,但人瘦,像他爹,微微地有点驼背。

“她叫连云凤,是……”我说,“是你哥的女朋友。”

她的眼圈先于脸红了,她向前一步,伸出手,又缩了回去。

我没理她,我搂着冯爱军的肩膀说:“走,哥带你吃饭去。”

“这是我和你哥常来吃饭的地方。”我带冯爱军到这家熟悉的小酒馆,点了一个水煮肉片,还有几个我从来没吃过、冯爱军更没有吃过的菜。

“你喝啤酒不?”

“我不会喝,小冬哥。”

村里有人通知他,冯爱民杀了人。冯爱军走了大半天,到县城的时候,天快黑了。

“小冬哥,我想看看我哥。”

“兄弟,你就别想了,”我灌下一杯啤酒,说,“别说是你,谁也见不着他。”

“你哥犯的是死罪,不让见家属。”我补充道。

“小冬哥,我带来了一篮子鸡蛋,”冯爱军说,“大人们说,送点礼就能见着我哥。我今天早早就起来了,挨家挨户要的鸡蛋。有二十多斤呢!”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兄弟,哥能糊弄你吗?”我说,“你就是背一千斤鸡蛋去,也见不着你哥。”

“我知道你不骗我,小冬哥。”

“可我想去试试。”男孩拿起酒瓶,倒满,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他放下杯子垂下头,眼泪扑簌扑簌掉下来,他说:“他们要是要了我的鸡蛋,一定会让我见我哥的。”

看守所在县城的最西头。绛紫高墙,绵延电网,朱红大门。门口的圆形岗台上站着一个荷枪的武警,一张黑脸一身草绿肃穆庄重,唇上微髭,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我和冯爱军在马路对面停下脚步,我说小孩好说话,让冯爱军拎着篮子过去搭话,我嘱咐他,要有礼貌,要叫叔叔。

冯爱军扑闪着黑白分明的眼,使劲点了点头。

我坐在路旁的树荫下,点上一支烟,远远地看着冯爱军提着篮子向哨兵走去。我抬头看看高墙,看看高墙之上的天空,晴空万里,有如絮的云朵缓缓流动。心想冯爱民此时就在这方天空之下,手铐脚镣俱全。心想当今的时候已非大宋朝可比,冷兵器时代,像晁盖领着众兄弟江洲劫法场救宋江已无可能。心想冯爱民走出这个牢狱之时就是毙命之日,心想他将与我姥爷,他的忘年之交在地下相逢,心想姥爷会不会问:“孩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找我了?”

想着想着,双目就开始模糊,有一层水雾把虹膜覆盖。

模模糊糊,就见哨兵从岗上跳下,抬腿把什么东西踢翻。我擦擦眼睛站起,飞跑到近前,见篮子倾倒,蛋壳蛋清蛋黄散落一地,胶鞋不断抬起,把残留的完整鸡蛋个个击破,鞋底上沾满了黏稠的蛋清和细碎的蛋壳。冯爱军嗷叫一声,向绿胶鞋撞过去,我垫步拧腰横插在二者之间张臂搂住冯爱军,半拖半抱地离开这是非之地。

男孩洒一路热泪,边哭边喊:“不让我见我哥就不见,干吗踩我的鸡蛋啊—”

“鸡蛋哥给你买,拿回去还给街坊邻居,咱不欠别人的情,一个鸡蛋的情都不欠。”我搂着他,听见自己嘶喊。

回去的路上,不知为什么,我告诉了冯爱军,那个叫连云凤的人,肚子里怀了他哥的孩子。这个事实让冯爱军暂时忘记了那双绿胶鞋,那时我哪儿知道,有一个念头在这个男孩的头脑里萌生,挥之不去。

一路上,他沉默不语。我也一语不发。

一进屋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气。桌上的菜肴自冯爱民消失之后首次琳琅丰盛。连云凤把三双筷子摆上,神色淡然地招呼我们吃饭。脸上并没有要询问我们此行是否见到冯爱民的急切。冯爱军坐下,目光呆滞,对桌子上的菜看也不看。我把筷子递给他,他没接,而是站起来,走到连云凤面前,跪下一条腿,再跪下另一条腿,两手缓缓探过去。连云凤倒退两步,碰翻了板凳,惊愕地望着跪在地上的冯爱军。我停止了咀嚼,目光扫过冯爱军的后脑和连云凤的脸。

冯爱军慢慢地把手缩回,手掌撑在地上,屈肘俯身,冲着连云凤磕了三个头。青砖墁地,砰砰地响,犹如沉闷的心跳声。

他说:“姐姐我求求你,把小孩生下来吧!”他指指连云凤的肚子,“我知道了,那里面有我哥的孩子。”

连云凤像钩子一样剜了我一眼,面皮之下有一把火燃烧。我低头,开始恢复咀嚼,细细地研磨食物。

她上前两步,两手叉进冯爱军的腋窝,“你快起来。”她哭着说。

冯爱军努力地下坠,连云凤的脸上红色加深,太阳穴上青筋迸出表皮。

手一滑,冯爱军的膝盖重重地砸向地面,一块青砖裂成两半。

“我不起来,姐姐,我求求你答应我,给我哥哥把小孩生下来。”冯爱军带着哭腔。

“你先起来,你起来,咱们再说。”连云凤把手撤回,又伸出一只手,在冯爱军头上舒缓地摩挲,语气也舒缓柔和。

“你答应我我就起来。”

“你起来我就答应你。”

“你答应我我就起来。”

“你起来我就答应你。”

“你答应我我就起来。”

“你爱起来不起来,你跪着吧,你跪到死我也不答应你。”

“丁冬!你不管是不是?你不说话是不是?你们都是神经病!我凭什么给你生下来,凭什么给你哥生下来,你哥就快被枪毙了,他就要死了,死了!”她冲我来了。

我放下筷子起身,说:“我管,谁说我不管?”我绕过冯爱军,走到连云凤身前,抬手给了她一个嘴巴。她像个麻袋一样倒下,砸在躺倒的板凳上,又弹到地上。

我转身拽起冯爱军,把他推出屋去。身后响起声势浩大的哭声,像从一道裂缝里冲出来的洪水发出的巨响。

“小冬哥,你帮我跟她说说吧,”冯爱军的脸上像水洗过一样,汗泪交织,“你跟她说,我不上学了,我挣钱养着她,等我长大了我就跟她结婚。你帮我说说吧小冬哥,你让她把小孩生下来,那可是我哥的小孩啊—”

心里又是一疼,似被一只手撕扯了一下。

这孩子说傻也傻,说不傻也不傻,傻的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未婚女孩,虽说被冯臭子骑被死工头操,临了又被我竖插一杠子,说难听的话已经跟婊子差不多。可毕竟是没结婚的人,怎么能说生就生?女人就是这种东西—裤裆里没爬出过小孩,就可以装黄花闺女,就永远不算过了保质期,就可以找个糊涂透顶眼神不好分不出血和红墨水的冤大头嫁掉;生过孩子了,就像被顾客带出商店的商品,想退货也只能是回收价,只能嫁给离过婚、有残疾或者死了老婆的人。所以连云凤说得没错,凭什么生下来,凭什么给你生下来?

说他不傻,是他小小年纪,就明白生命延续之珍贵,就知道这其中的神奇—孩子降生,就等于冯爱民还魂,就等于冯爱民的生命在人世得到延续,就暗合了物质不灭定律。看到一个会哭会闹会吃奶会拉尿会张开小嘴儿咯咯笑的孩子,死者遗留给活人的悲痛就得以减轻,希望就仍将以一个活生生、热乎乎的个体存世。

说他不傻,是他小小年纪,竟然能想到这么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替他哥收了房,又是嫂子又是媳妇,又是侄子又是儿子,谁和谁都不是外人,谁和谁都沾亲带故,谁和谁都血脉相连。保存了哥哥的骨血,亦保护了嫂子的名节,在任何人看来,这个远期方案都很有可行性。可他唯一没有想到、没有考虑到的是连云凤的感受,对呀,人家说得有理,掷地有声,落地有坑,凭什么给你把孩子生下来,又凭什么把自己的一生和一个死人(这一点我和她达成共识,我们都已把那时还在监狱的冯爱民看做一个死人)捆绑在一起。

又或许,不是傻与不傻的问题,而是一派天真,陷入绝望状态的人,调动一个天真的想法意图拯救是人类的本能。但终是虚妄,终是悖谬,你心是你心,彼心是彼心,人心之间的距离,有时近如阴茎和**,有时远如阴茎和**,有时即插即入,有时鞭长莫及。这是我在二十五岁之后的感悟。但那个时候我混沌初开,刚刚在村妞连云凤的两腿间破了处男之身,见识有限,体系未成,但也足可以指摘十二岁的冯爱军想法幼稚。可要命的是,这些宏大的理论在我看来也全然是屁话,我要是冯爱军,也一定和他一样,磕头磕头磕头,哪怕把脑袋磕成烂西瓜也要求她把孩子生下来。

可我不是冯爱军,冯爱军是我眼下必须要说服的那个孩子。

我劝他的时候心如刀绞,我说你不可以如此任性,你个小屁孩,至少应该问问连云凤自己愿不愿意,小孩在她肚子里,生与不生,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你哥的骨血你想留下,感情上可以理解,道理上实难讲通。一个未婚女子,没有为你冯家传宗接代的义务。你想娶她,她也未必肯嫁。她即便肯嫁,也未必等得及你长大。她即便能等,你长大后也未必再想跟她过一辈子。再说骨血,等你娶妻生子,你的孩子就等于你哥的孩子,虽然说和连云凤肚子里的孩子差那么一点,也差不太多,都是你冯家的骨肉,都可以传递香火。你不懂香火是什么意思,我也就懒得跟你解释了,长大了你自然知道。再说,你这么想,也不是为了什么香火,你就是想看见你哥的魂在那个孩子身上继续活着,傻兄弟,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小脑袋瓜里是怎么想的。

我差一点儿就说出,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因为我的脑袋里跟你存着一样的念头。我也想,我也想冯爱民的魂魄继续活在那孩子身上,那就等于他冯臭子冯爱民还活着,就等于他他妈的还没死。

反正道理我都给你讲清楚了,我不想多费口舌,你懂也罢不懂也罢,这个事儿还得听你这个……嫂子的,她说行就生,她说不行就不生,外人勉强不得,孩子在她肚子里。我帮你?我还怎么帮你?不用问,她肯定不答应,你把脑袋磕散了黄,她也不会答应你。

你屁大点年纪怎么这么倔怎么这么一根筋,再没完没了我可揍你啦,实话说我不想揍你,你不是我的亲弟弟,你要是我亲弟弟我早就揍你了。

还跟我犟是吗?这回你不是我亲弟弟我也得揍你了,一个嘴巴打不醒我就接着抽你,直到你清醒过来,我就不打了。

兄弟,我下不去手了,你看,你鼻子、嘴都破了,流血了。你赶紧擦擦,我不打你了。算我求你了行吗?我给你跪下行吗?听话,回家吧。

这些钱你全都拿着吧。回家。

听见了吧,你他妈给我回家。

走吧走吧。别想着你哥了,你就当这世界上,再没这个人了。

那个妇产科医生也就二十岁出头,身形庞大如猪,五官丑陋如猿,**的胳膊上汗毛丛生,比我的腿毛都长,两手手指粗大,关节突起,看上去握力惊人,似更适合从事兽医行业,为畜生配种而不是为人类打胎。

我的鼻子把她身上的来苏水味和汗臭味分离解析,努了把力,把鼻头都皱酸了也没闻到处女特有的气息,结合气色表情,想必是已结婚,但合卺不久,也不知哪个男人这么伟大。另一个证据是该女人上下左右端详我和连云凤时左脸上的鄙夷和右脸上的优越感。这种刚结婚的女人就这个德性,因为拥有一纸红皮证书,见了我们这种偷腥的半大孩子,必然嗤之以鼻,所以要显出充足地将满溢出来的正经女人的德行来充分反衬我们的不正经。其实心底暗爽,那个年代,盘查一对未婚先孕的少男少女是妇产科医生的最大乐趣。

这女人比我们班主任还正义凛然,比户籍警还尽职尽责,问了东又问西。我跟女医生胡扯的间隙,瞥了一眼坐在候诊椅上的连云凤,脸上依然是波澜不惊八风不动。妇产科医生那张丑脸,倒是因为我的胡扯挤眉弄眼皱眉咧嘴精彩纷呈。

我编的内容大致如下:我和她是同班同学,我是班里的差生,属于帮扶对象。她是品学兼优的优秀生,响应老师的号召,一帮一,一对红。而我在她的帮助下,渐渐找到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改掉了粗心大意和贪玩的劣习,在上个学年的期末考试中居然名列前三,不仅令同学们刮目相看,还令此时正坐在候诊椅上的她心生情愫心如鹿撞心旌摇曳心猿意马。于是,在某个夜晚,我挑灯精研数理化,她红袖添香夜读书,我读累了,就读她的唇,读她的身,干柴偶遇烈火,金莲邂逅西门,就干出了渎神的事,吃了禁果,还不止一回,恕不一一赘述。又一日,我军旗一抖,几亿蝌蚪大军大举进犯,前赴后继阵亡无数,终于有一只蝌蚪修炼成精脱颖而出,如崂山道士一般穿墙而过,遂有今日之祸,遂有今日在一位坚持合法**品行高洁的妇产科医生面前聆听教诲的机会。万幸的是,我和她的早恋居然没有影响到学习,同时作为优秀生被老师重点培养,日日小灶,诸师皆曰:此子此姝考大学,如常山赵子龙,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尔。

说完,我又顺便恭维了女医生几句,言辞拙劣,谄词贫乏,不外乎是夸她白衣天使治病救人悬壶济世圣手仁心之类。

女医生颇为受用,故作严肃地嘱咐我们要以学业为重,爱情嘛,可以上了大学再谈,禁果应该发育成熟了再吃云云,我忙扯了扯连云凤,以小丈夫的口气让她赶紧感谢医生的教导,没承想自己演得太过,女医生立刻嗔怪我不了解女生心事:“这时候正是害羞的时候,别难为人家!你感谢我就行了,再说治病救人那可是我们的天职。”

女医生似嗔还喜的表情严重破坏了她的五官布局,差点害我像孕妇一样干呕。随后,她领着连云凤走进诊疗室。我对刮宫手术很好奇,就撩开印着红十字的布帘定睛观瞧,只见两条白晃晃的大腿搭在两个“H”形托架上,小腿垂下,女医生的脑袋扎在连云凤的**鼓捣着什么,好像是女医生而不是诊断**的女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要找个缝隙钻进去。

看着看着我鼻子一酸,心想,再过一会儿,冯爱民与这个女人的一切联系,都将随着一个小血块从子宫里的滑落烟消云散。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连云凤在女医生搀扶下走出来。脸白得吓人,有几绺头发湿湿地贴在前额,神情委顿,不复先前的漠然。我上前替下女医生扶着她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女医生给我一张鬼画符似的处方,说:“去给她拿点消炎药,吃上一个礼拜。你这个当男朋友的,要给人家女孩买点有营养的东西补补。”我连连点头称是。女医生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我,突然伸出一根铁杵似的食指戳在我脑门上,她说:“臭小子,以后憋着点儿,别光顾自己痛快,让我们女的受罪。”我点头如鸡啄米,这句话入耳我心里暗笑,怎么听都是我害她也怀过孕似的。

在老家里,我见过有人伺候月子,路过菜市场,我找了地方让连云凤坐下,径自去买了猪蹄、鲤鱼、黄米、红糖、大枣,花去我不少生活费,算计着我哥快来了,我妈给我的生活费快捎来了,也就狠了狠心,顺便还买了一瓶沧州白,这么好吃的东西,也别光她自己吃,至少匀给我一点下酒。

想到喝酒,冯爱民就不请自来,那张小脸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心里就一酸—你呀,是再也吃不上喝不上了。

过了五天,连云凤一切如常,人似乎也胖了一圈。看来我做饭伺候人的本事还算不错。第六天晚上,我吃饱喝足了趴在沙发上看书,连云凤出现在我的余光里。她光着身子,趴在我背上,两个**贴在我后背,随即,就有水绵延地滴下来,滴下来,从我的后脑、颈椎滑落。我放下书,她坐了起来,我翻过身看着她**起伏,她把我的短裤褪下来,动作轻柔。

她悠悠地说:“明天我就走。”

我靠在枕头上喘着气,瞧着**那条奄奄一息的东西。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我问她:“你干吗做对不起冯爱民的事?”

她说:“我跟他,是在冯爱民之前。”

我说:“是他强奸你?”

她说:“不是。”

我说:“那你是为什么?图他什么,钱?”

她转过身送我一扇广袤的脊背,说:“我困了,我要睡了。”

闹铃刺耳地响,我爬起来,窗帘已经拉开,阳光斜斜地射入,光柱中灰尘如蚊虫舞动。闹钟旁边,有一个长方形的纸包,外层是我的验草纸,空白处写着几个歪七扭八的字:转交他弟弟。“他”字歪歪斜斜,纸被洇湿了一片。

我把纸包打开,是一沓钱,面额都是十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