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梵高

20 大碗岛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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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三伯的宴会上听德加说大碗岛其实是个妓院后(这显然是文森特的理解),他便一直无法释怀,每次路过那儿都会隔着塞纳河眺望半天。

终于有一天,他决定登岛——这天下午,他和伯纳德,还有大胡子路易斯相约去岛上写生。

那天是星期四,岛上并不像修拉画中描绘的那么拥挤。除了他们以外,有几个年轻画家在岛上写生。自从修拉依靠那幅《大碗岛的星期天下午》一夜成名之后,这里就成了青年画家的写生胜地,人人都想复制“修拉奇迹”,个个都学着修拉那样,像神经病似的拼命往画布上戳油彩。

……

“您又画完了,文森特先生?”

伯纳德看着蹲在地上整理画具的文森特。

文森特叼着烟斗,“嗯”了一声。

他刚完成一幅风景画:一座横跨塞纳河的石桥,桥下漂着两艘小船。

“最近您好像经常画这类风景?”伯纳德问。

文森特抬头看了看自己的画,耸了耸肩:“这种题材比较好卖。”

“卖掉几幅了?”

文森特愣了愣:“我是说,如果拿出去卖的话……这个题材或许比较好卖。”

伯纳德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然后心不在焉地在自己的画布上涂了几笔,终于还是没忍住:“文森特先生,您画画就是为了赚钱吗?”

文森特笑了笑,继续整理着画具。

伯纳德张嘴,又闭嘴,过了1秒钟,又忍不住开口问道:“您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什么无聊?”

“为赚钱而画画。”

文森特嘴里吐出一缕长长的白烟,像个久经沙场的老兵打量新兵蛋子一样看着伯纳德:“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不会在乎无聊还是有聊了。”

说完将草帽拉到脸上,头枕着双手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就是!想那么多干吗!及时行乐才是人生的真谛。”躺在他身边的大胡子跷着腿,脚尖在空中画着圈。他从踏上大碗岛的那一刻起,就在这儿躺着,连画箱都没碰过。

“你不画吗,路易斯?”伯纳德问大胡子。

“这会儿没什么灵感。嘿,文森特!劳驾把那瓶酒递给我。”

文森特右手在草地上拍了两下,摸到半瓶廉价的波本,换到左手递给大胡子,隔着草帽问:“你是来这儿找缪斯的?”

大胡子接过酒瓶,懒洋洋地坐起身,先伸了个懒腰,然后打开酒瓶往嘴里倒了一口,眯着眼睛四处张望:“运气好的话,说不定缪斯会自己找上门来。”说完摸了摸口袋,又躺下了,“还是算了,没钱!”

“我可以借你。”伯纳德笑道,“这里真的有……那种女人?”

大胡子就像半夜接到警报的消防员一样,飞快地撑起身子:“原来你也想着这事儿!我说怎么硬拖着我们来大碗岛呢!”

“没!我没有!”伯纳德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我对这种事不感兴趣。”

“你是处男吗?”大胡子被迎面而来的阳光照得睁不开眼。

“你才是处男呢!”伯纳德喊道,“我只是不喜欢把那种事……和钱挂上钩,觉得很不纯粹。”

文森特抖动着身子,草帽里传出咯咯的笑声。

“你笑什么?红毛佬!”大胡子拍了一下文森特的肚子,一把掀开他的草帽说,“怎么样?要不要也一起物色一个缪斯?今天伯纳德少爷埋单。”

文森特睁开一只眼睛说:“我的问题和伯纳德一样,这里真的有那种女人?”

伯纳德的脑袋从画布后面伸了出来,但眼睛还是盯着画布,耳朵却对准了他俩。

大胡子冷笑一声:“当然……不知道。”

文森特翻了个白眼,一把夺回草帽。伯纳德叹了口气,把脑袋缩了回去。

大胡子指着自己的脸:“你看我这样子,像是来这儿找乐子的人吗?”

见文森特不理他,又转过头朝伯纳德说:“伯纳德少爷!不过你倒真可以去试试,她们看到你这细皮嫩肉的样子,说不定都不用收钱……不不,很可能还会倒贴给你钱。”

“你干吗不去……”画布后面的伯纳德嘟囔道。

“喂!那儿就有一个!”大胡子拍着文森特的肚子说。

“我的天,你再拍一下我把你胡子都扯了,信不信?”文森特嘴里骂骂咧咧地坐了起来。

“你看!那儿!就那个撑伞的!”

文森特顺着大胡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忽然一只小鸟从他面前斜插飞过,穿进旁边的一片小树林中。

他一眼就认出了那只小鸟——那只撞路灯的小鸟。

“嘿!你听说过盖比吗?”文森特脱口而出。

“盖比?”大胡子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对,盖比,你认识她吗,那个‘马戏团女孩’?”文森特再次确认。

“那是谁?”伯纳德的脑袋又从画布后面伸了出来。

大胡子摇了摇头:“不认识……等等!你是说那个马戏团的盖比?”

“你听不懂法语吗?”

“你认识她?”大胡子一把抓住文森特的手臂,像个抓住魔鬼的驱魔者,“我劝你千万别和她扯上关系。”

“为什么?”

“为什么?”大胡子说,“你难道不知道吗?澳洲佬和矮子就因为她才不来往的。”

“你叫洛特雷克矮子,好像不太好吧?”伯纳德从画布后面探出脑袋。

“闭嘴,小白脸!”大胡子朝伯纳德甩了甩手,转过头对文森特说:“据说当年雷诺阿和德加也差点为了她打起来,罗丹和莫奈也是,总之这女的特别邪乎。”他脑袋点得像抽了风似的,“只要和她沾上关系,就一定会跟自己兄弟翻脸。”

文森特看了看那片小树林,仿佛透过树叶的缝隙看见一个女孩,她正站在一片树荫下面,白色的裙子,黄色的草帽,耳环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

“她究竟是干什么的?”他像是在自言自语。

“天晓得。”大胡子往嘴里倒了一口酒,将瓶子递给文森特,“就是个交际花呗。”

“她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文森特接过酒瓶喝了一口,眼睛始终盯着那片树林,盯着那个白裙少女。

“管她呢,反正我没兴趣知道。”大胡子说。

文森特连灌了两大口,把酒瓶还给大胡子,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草。

“你上哪儿去?”大胡子仰头看着文森特。

文森特指着那片树林:“我去那儿转一圈,看看有没有缪斯,顺便问问她怎么收费的。”

“别闹了……真的?”大胡子用难以置信又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他。

伯纳德的脑袋又从画布上方伸了出来,露出两只准备见证奇迹的眼睛。

此刻的文森特正好背着光,阳光在他身上形成一圈光晕,看起来像个救世主。

“我感觉缪斯正在召唤我。”

他朝大胡子眨了眨眼,背起画架,径直朝树林走去。

……

他穿过树林,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姑娘——就是盖比。她面前架着一块画板,正在对着河堤画画,聚精会神的样子不像是在装腔作势。一缕褐色的秀发从她的草帽中露了出来,在脸颊旁随风飘**,文森特仿佛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杏花香。

“嘿!”他张开双手,尽可能地做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盖比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他一眼,目光回到自己的画上,考虑了半秒,又移回文森特的脸上。“咦?跟踪狂先生!你怎么在这儿?”

文森特双手插在裤兜里,皱了皱鼻子:“真的吗?你真的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嗯……”盖比用笔杆顶着下巴,眼睛朝天上看了会儿,像是在空中寻找答案——她吐了吐舌头:“范……德高斯?”

“什么范德高斯,我叫文森特·梵高。”

“我就记得是个拗口的外国名字。”她用笔杆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你怎么会在这儿?梵……先生?”

“还是叫我文森特吧,我在那边写生。”他朝走过来的方向指了指。

“你在画什么?”

“随便画画。你呢?”

文森特往盖比的画布前伸了伸脑袋,盖比往后退了一步,大方地让出一个位置,做出一个邀请观看的姿势。

她画架上闪闪发亮的字母吸引了文森特的注意——G.S.。

“你这画的是……”

“塞纳河畔呀!”

文森特笑了笑,心想:废话,当然是塞纳河畔,画布就在河边架着,总不见得画的是狮身人面像吧?不过这幅画看着实在是有些……怎么说呢?特别?

他从来不会用“不好”或“难看”来形容一幅画,这是他做艺术品经销商时养成的职业习惯。但面对眼前这幅画……实在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它。

“怎么样?”盖比眨着绿色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文森特。

文森特捏着下巴看了半天,憋出一句:“你在开玩笑吗?”

“不好看吗?”盖比看了看自己的杰作,“我觉得这颜色挺漂亮的呀。”

确实,柠檬黄色的河堤,天蓝色的水面,这两种色彩组合起来确实是挺漂亮的,不对,用漂亮来形容实在有些违背良心,确切地说,应该是——刺眼?

“河水,有那么蓝吗?”

“河水不就应该是蓝色的吗?”

“也许吧……在3岁小孩的眼里。”文森特笑着说。

盖比嘟起嘴:“我又没问你画得像不像……”

“其实挺像的。”

“真的?”

“嗯。”文森特一脸严肃地说,“像一块巨型香蕉皮躺在太平洋上。”

“你真是刻薄。”

“我的意思是——”文森特说,“你既然不遵循自然的色彩,又何必费事戳在这儿写生?直接在家涂不就行了。”

“我也想画自然的色彩啊,但是……”盖比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低下头,“我不会调色。”

文森特看了看盖比的调色盘,上面确实都是从颜料管里直接挤出来的颜色。他忽然意识到现在的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他的每一次失败的学画经历,都和现在如出一辙——自以为是的绘画教师站在他的作品前面指手画脚,那些白痴只想着把自己的理念强加到他脑子里,没有一个愿意听听他想表达什么。

“其实……不调色也挺好看的。”文森特说。

“你是在安慰我吗?”

“不,我是认真的。”文森特没有朝盖比看,而是一直盯着那幅画。

“黄色和蓝色,在色谱中是对比色,同样的对比色还有红色和绿色、紫色和橙色……当这些色彩出现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特别刺眼。但是,还是有办法调和的。”

“可以吗?”他说着伸手去拿盖比手中的画笔,盖比像被催眠了似的,将笔交给他,目光一直没离开过他的脸。

“如果用一种比较中立的颜色,比如白色。”文森特蘸了蘸调色盘上的白色颜料,“加在两种颜色中间的话……”

他说着在河岸上画了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小姑娘。

“你看,这样的话,眼睛就舒服多了。”

“没想到……”

“没想到吧?色彩其实很神奇的。”文森特叉着腰看着那幅画,又看看盖比,发觉她正盯着自己,顿时脸颊泛红。

“没想到你认真的样子,还挺迷人的。”

“什么?”文森特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眼神比他更坚定。

“你说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盖比忽然伸出手,搭在他的脸上,指尖碰到肌肤的一瞬间,文森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激灵。

她凑到他耳边,用气声说:“我想你听到了。”

文森特愣了足足有3秒钟,直到杏花的香味将他拉回了现实。

他忽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盖比问。

“我活了三十几岁,被人用各种各样的词形容过,好的坏的都有,当然坏的居多。”他继续笑着,“但是,迷人,”他摇了摇头,“还真是头一回听到。”

盖比皱着鼻子,朝他看了半天:“好吧,可能我的眼睛真的有毛病。”

她指指自己的画架:“能帮我收拾一下吗?不想画了。”

……

记忆都是由碎片组成的,用线串起来就成了故事。

……

文森特带盖比去吃了顿晚餐,本想叫上伯纳德和大胡子的,还征求了盖比的意见,她也同意了,但最后自己却改变了主意,因为他突然想起自己口袋里的钱只够请盖比一个人吃饭的。

路上,他借口先把画箱放回家,顺便上楼把所有的钱都塞进了裤兜,一共11.25法郎。盖比把她的画箱也留在了文森特的阁楼——那个印着金色“G.S.”的画箱。

他一直拿不定主意要去哪儿吃,直觉告诉他随便去哪儿都会遇到熟人,他不想被熟人打扰。最后还是盖比选了一家餐馆,那是一对意大利老夫妻开的小餐馆,很简陋,但那儿有全巴黎最好吃的意面——事实上也确实很棒,比铃鼓咖啡馆老板娘的手艺强一万倍。最主要的是,一点都不贵,两个人才用掉4法郎。

他们聊了很多,文森特聊了许多自己崇拜的艺术家,讲了一些自己做见习牧师时的趣闻,盖比一直双手捧着脸,认真聆听他说的每一句话。

文森特也问了她许多,比如人生目标什么的。34岁的男人聊天时总喜欢聊人生目标。盖比说自己还没到要思考人生目标的年纪,享受人生才是眼下的头等大事。文森特并不怎么在乎她的真实年龄,管她究竟是16岁还是160岁呢,反正她看起来很美。

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她看起来比平时更美了。

接下来的记忆有些断裂,文森特记得他们喝了些酒,或许是许多酒,但应该没有喝醉,至少他觉得这点酒肯定喝不醉。他记得偷偷摸摸地回家,蹑手蹑脚地上楼,生怕吵醒房东太太,但却一不小心从楼梯上滑了下来,还扭到了手腕。房东太太并没有被吵醒,也可能是懒得出来。

接下来的事情他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一觉睡醒已是第二天上午10点,**只有他一个人,但画箱不见了——那个印着金色“G.S.”的画箱。

她来过?她应该来过!

文森特闭起眼睛,用尽浑身力气回忆昨晚的场景,可记忆就像沙子,越用力越抓不住。

他将脑袋埋到枕头里,一阵杏花香渗入鼻孔……虽然闭着眼睛,却能清楚地看到盖比——她散开的秀发铺在他的枕头上,月光透过那扇巴掌大的小窗照在她脸上、脖子上……她的耳环一闪一闪的。

她确实来过!

……

第二天,文森特便成为朋友中的情圣。

在大胡子的一再追问下,文森特坦白自己确实搭讪了一个美女,一个会画画的美女,但略去了盖比的名字。

让大胡子惊讶的倒不是别的,而是他居然只花了一顿饭的钱,就在大碗岛捡到一个宝。实在是赚翻了!但后来又略带酸味地改口说,大碗岛上的女人都是放长线钓大鱼的。他的原话是:“当下不找你要钱,哼哼,等着吧,早晚会给你个大惊喜!”

文森特一直也没有在大家面前提及盖比的名字。本来背后议论女士是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不提她的名字,或许会好些。他发现,最近澳洲佬和洛特雷克确实很少同时出现,难道真的像大胡子说的那样,为了盖比而闹得不和?文森特耸了耸肩,随它去吧——求证这种事情实在太浪费时间了。

况且,他也不想从别的男人嘴里听到关于盖比的坏话。

自从那天之后,每当文森特坐在路边咖啡馆,看到街上有跟盖比年纪相当的女孩,就会立刻想到她。看书时,只要书中出现年轻女性的角色,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她的样子——想到她披散着头发,耳环一闪一闪的样子。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爱情,而是欲望在作祟!

一个34岁的男人是有能力分辨爱情和欲望的,特别是一个有过多次感情经历的男人。

爱情对他来说就像是酒瘾,一旦染上就很难戒掉,而欲望则不同,只要他想(并且口袋里有至少1法郎),随时都能找人解决。可对于女人来说则不一样,特别是像盖比那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很容易把爱情和欲望混为一谈。

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盖比总会恰到好处地出现,有时是在他写生时偶遇,有时在小酒馆里聊上几句,每次都是在他以为自己快忘记她的时候,又忽然出现在他面前。

他也曾试探过盖比对他的感觉——这并不是爱情,绝对不是,他必须确保她也是这么想的。然而,让他没想到,或者说有点失望的是——她总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甚至反过来安慰文森特:“不要太放在心上,大叔!这里可是巴黎!”也许对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来说,在一个男人家过夜,就跟男人们偶尔光顾一下红灯区一样,再平常不过了。

有件事让文森特觉得很纳闷,他从来都没搞清楚她究竟住在哪儿,靠什么养活自己。但她似乎从不缺钱,总是无忧无虑的,也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很时髦。

一定有一大堆男人排着队给她钱用吧?

然而多次的偶遇,居然没有一次撞见她和某个男人在一起,一次都没有。有时他会想象自己在某家高级餐厅的玻璃外,看见她正和一个发量稀疏、体重300斤的阔老头共进晚餐——这种画面反而让人觉得更合理些。

但是,一次都没有撞到过。

直到,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夜晚……?

《雨燕》(Swift),1887

亲爱的提奥:

我对当代基督教没有好感,尽管其创立者非常了不起。我已经看透了当代基督教。我年轻的时候,也曾被宗教所迷惑,但自从体会过它那彻骨的寒冷之后,我就开始复仇。我开始崇拜被神学家称为罪孽的爱情。我尊重妓女和其他“下贱”的女人,她们中的大多数都不是神学家眼中受尊重的女人。在这些人的眼中,她们是邪恶的化身,但在我看来,她们是美丽的女神。

文森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