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興衰三百年

16世紀前之中國與南洋——南洋之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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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所稱的南洋,前人稱為東西洋。據明張燮《東西洋考》載,分當時南洋諸國為東洋、西洋兩部。西洋指中南半島、馬來半島、蘇門答臘、爪哇及婆羅洲之西南海岸諸國。東洋則以菲律賓群島為中心,包含馬六甲諸島及婆羅洲北岸之文萊國。以文萊為東西洋之交點,謂為“東洋盡處,西洋所自起也”(1)。此種名詞之構成,至晚亦當在元代以前。(2)係基於航海路線之東洋鍼路、西洋鍼路(3)而區分。(4)

公元前3世紀時,秦之國力已達今日之東京及安南地方,其地土著已受印度化,百年之後,漢武帝時南海諸國皆來朝貢。《漢書·地理誌》記:

自日南障塞、徐聞、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國……又船行可二十餘日,有諶離國;步行可十餘日,有夫甘都盧國(蒲甘)。自夫甘都盧國船行可二月餘,有黃支國,民俗略與珠厓相類。其州廣大、戶口多,多異物。自武帝(前140—前86)以來皆獻見,有譯長屬黃門,與應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離,奇石異物,齎黃金雜繒而往,所至國皆稟食為耦,蠻夷賈船轉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殺人,又苦逢風波溺死,不者數年來還,大珠至圍二寸以上。平帝元始中(1—6)王莽輔政,欲耀威德,厚遺黃支王,令遣使獻生犀牛。自黃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雲。黃支之南有已程不國,漢之譯使自此還矣。(5)

當時譯使出發的目的第一是耀武海外,令諸國奉正朔,來貢獻。第二是以國家為主體去經營國際貿易。在後來的兩千年曆史中,這種統係政策始終未曾改變。吳孫權時遣宣化從事朱應、中郎康泰通海南諸國,其所經及傳聞則有百數十國。(6)晉義熙七年(411),求法僧人法顯自多摩梨帝海口載商人大舶汛海西南行至師子國,住二年後複附舶到耶婆提國,再附商船東北趨廣州,被風漂到長廣郡界。(7)據其所撰《佛國記》,知在5世紀初年南洋商業已漸趨興盛,有經十三晝夜大風而不沉沒,與能儲多人糧食水漿,經八十餘日而不竭之大船,為交通上之利器。當時與南洋貿易,以廣州為市場,商人來往頻繁,故深悉南洋之地理及航路。(8)商業發達及航海術進步之結果,使南洋諸國逐漸與中國發生政治關係。中國之求法僧人接踵出國,印度高僧亦陸續來華,溝通兩地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