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孩子學好小學英語:適合中國小學生的親子學習法

用文化的靈性感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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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文化的載體,學習語言,不能僅僅停留在學習語音、詞匯和語法上,而應該用心去體會語言所承載的文化內涵,用文化的魅力自然喚起孩子對英語的興趣。這種興趣,是自發的,是永久的。

我在《像玩遊戲那樣“玩”英語》中提出“英語語言自身的魅力是激發孩子學習興趣的永不枯竭的源泉”,而文化自然是語言自身魅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在陪林克學英語的過程中,非常重視語言學習中的文化因素,並一直努力借助“異國文化”的魅力來調動林克對英語的興趣。

當然,文化的範圍很廣,內容很豐富,對小學生而言,並不是所有異國文化的東西,都可以拿來傳授。語言教學中傳授文化,一定要注重實用性、趣味性,並顧及孩子的理解能力。

林克三年級時,正是最討厭學英語的時候,當時,我給她講了兩個英語典故,發現她不但非常感興趣,而且能很好地理解,甚至還會恰如其分地運用。

第一個英語典故叫Adam’s apple(亞當的蘋果)。

我先讓林克猜,並且給了她一些提示:“Adam’s apple是你爸爸身上有,而媽媽沒有的。”林克笑嘻嘻地亂猜了一個,沒猜對。這時候我才開始講這個來自《聖經》的故事:

傳說上帝創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裏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伊甸園裏有一棵樹,樹上結著令人垂涎欲滴的蘋果。上帝告誡兩人不要偷吃蘋果。可是,夏娃聽信了蛇的**,不顧上帝的告誡,偷吃了蘋果,還讓亞當也吃。當亞當吃到一半的時候,上帝突然出現了。亞當一驚慌,就把剩餘的蘋果吞了下去。可是,蘋果太大,卡在了喉嚨裏。這塊蘋果肉就這樣成了男人的喉結。所以,英文中的Adam’s apple就是用來表示“喉結”的。

林克一邊聽故事,一邊睜著圓溜溜的大眼睛,好像覺得很神奇,又有點迷惑的樣子。當了解了這個典故後,林克就經常跑到她爸爸身旁,一邊摸他的喉結,一邊說Adam’s 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