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林克玩撓癢癢遊戲時,我根本沒有想到林克會這麽感興趣,可以玩這麽久,學到這麽多的英語表達法,而且效果更是出乎意料地好。
在我與林克之間展開的“教”與“學”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我甘願節節敗退。我要放棄原先的模式,打破所有的常規,對女兒徹底地“投其所好”。
既然林克一進臥室、坐在書桌旁就無精打采、哈欠連連,那何必非得在那兒學呢?我們就在她喜歡的客廳裏學。
她不是不喜歡這套英語教材嗎?那就換一套。換一套還不行?那我就自己編。她喜歡什麽,我就編什麽。
她不是最喜歡拿媽媽當惡作劇對象嗎?那我就當她的“開心果”,製造機會被她愚弄。
她不是喜歡玩兒嗎?那就讓她徹底地在玩中學。
於是,林克三、四年級的英語學習,主要就是在客廳裏一邊玩一邊進行的,而學習內容,都是我根據她的個人興趣愛好,為她專門編寫的。
林克從幼兒園起,就喜歡捉弄媽媽,尤其喜歡撓我癢癢,看我癢得彎下腰、流出眼淚的樣子。那麽,我們的英語學習,就從“撓癢癢”開始吧。
我對林克說:媽媽要和你玩撓癢癢的遊戲,但在玩的過程中,我們要用英語進行對話。我先把遊戲內容用中文和林克大致說了一遍,林克一聽遊戲內容中的“紕漏”可以讓媽媽上當,被她撓到癢癢,便摩拳擦掌,興趣十足。即使學習英語句子是這個遊戲裏最討厭的規則,但為了參加這個有趣的遊戲,她願意遵守這個規則。我的目的已經初步達到了!
我把遊戲中出現的英文句子一句一句教給林克。林克一改往日死記硬背能力差的缺點,很快就記住了相關的句子。她恨不得遊戲馬上開始。
林克:Can you fly?你會飛嗎?
媽媽:Yes, I can.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