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築史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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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五代汴梁之建設

唐室既衰,五代迭興,皆偏霸之主,兵戈擾攘,且五十餘年。中原建設力微弱而被壞甚烈。初,朱梁代唐,長安為墟,毀宮室盧舍,取其材浮河而下(1)。既都洛陽,乃以汴州為開封府,建為東都,創宮殿焉。洛陽經安史之亂,瘡痍滿目,已非唐時東都之盛。後唐滅梁,唐莊宗雖以“宮禁鬱蒸”(2),曾營樓觀,但洛京是時舊牆多已摧塌,南市尚留有張金義所築臨時壁壘,“浩穰神京,旁通綠野,徘徊壁壘,俯近皇居”(3)。其衰落情狀已露。

及後晉都洛,天福三年(938年),河南留守奏修洛陽宮,薛融諫曰:“今宮室雖經焚毀,猶侈於帝堯之茅茨。……今公私困窘,非陛下修宮館之日。”(4)是時宮室既漸次頹頓,而國力又不勝修葺,遑論建置矣。同年,晉又東遷,以汴州為都,漢周迭代,乃一因其製,但汴宮諸殿,各代易名而已,亦未曾增益。

後周都汴,以方內略定,迭詔整廣京師,始有開國建設之風。自隋開運河,汴河為其中流,汴梁在唐時已因商業發展,成“為雄郡,自江淮達於河洛,舟車輻輳”(5)。其市肆繁盛,“邑居龐雜”,固非一日。太祖廣順三年,詔開封府丁五萬五千人,修補京師羅郭,尚未廣事展拓。迄世宗武威政權雄盛,四方人物走集於此,汴京乃兼政治經濟中心,其舊有建築,突然不敷居用。顯德二年(955年),增修汴城之兩詔,富於市政設計觀念,極堪注重(6)。

世宗始因“東京……都城,因舊……諸衛軍營或多狹窄,百司公署無處興修……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絡繹無窮;僦賃之資,增添不定,而又屋宇交連,街衢湫溢。入夏有暑濕之苦,居常有煙火之憂”。故“將便公私,須廣都邑,於京師四麵別築羅城”。其設施則“先立標幟,候冬末農務閑時……修築……未畢則迤邐次年……凡有營葬及興置宅灶……須去標幟七裏外,標幟內候宮中劃定街巷、軍營、倉場、諸司公廨院務等,即任百姓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