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夜晚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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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不一樣,你是她的女兒。媽媽原諒女兒是很容易的事。”

祖母安靜地、一字一句地說道。

以前祖母因為活兒多而沒時間照顧媽媽的時候,年幼的媽媽總是安安靜靜地自己玩,從沒像別的孩子那樣給大人惹過麻煩。她喜歡看書,還從學校圖書館借來小說送給祖母看。這樣,祖母有空了就能看看自己喜歡的小說。兩人坐到一起共同讀一本書,這是祖母和媽媽之間為數不多的情感表達。

吉南善去了束草以後,一次也沒有聯係過祖母。但母親在戶籍上並不是祖母的女兒,而是與自己沒有任何共同記憶的生物學上的父親及其配偶的孩子。吉南善似乎認為,自己沒有讓女兒成為私生子,已經盡到了對女兒的義務。至少在戶籍上,媽媽是一個正常家庭的成員,不會因為沒有父親而受到社會的歧視。

祖母希望媽媽不要憎恨自己的爸爸,所以編造了吉南善做出這種無恥行為的理由——“你父親以為他的家人在戰爭中都喪命了,他把這些都告訴我了,所以他和我結婚不是重婚而是再婚。你父親得知他以為去世的那些家人都還活著的時候,不得不離開我們。他想把你帶走,但我沒允許,於是你就跟著我了。我還求他不要再回來了,我怕你見到父親會難過。”聽了祖母的話,媽媽默默地點了點頭。這是媽媽上小學四年級時的事情。

祖母和媽媽之間沒有常見的母女矛盾。祖母責備媽媽時,媽媽不會說別的,隻說對不起。祖母經常說媽媽是“沒有感情的孩子”。媽媽沒有否定這句話。媽媽不是那種叛逆的女兒,她品行端正,學習也不用人操心,從未闖過什麽禍。不知從什麽時候起,媽媽開始對祖母說敬語。祖母看到別的孩子惹是生非、闖了禍以後,一邊喊著“媽媽,媽媽”一邊掛到自己媽媽身上時,總是感到很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