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我就給張計打了電話,讓他查詢戶籍登記,想碰碰運氣,看有沒有邢智和邢勇的登記材料。畢竟想翻案就要有證據,而網上找到的那張表格是遠遠不足以作為改變判決的證據的。我總不能在裁定書裏寫“邢智的犯罪事實,有在穀歌香港的搜索引擎上人肉到的表格證實,證據充分,足以確認”吧。
張計說:“桂子,我很為難啊,不知道戶籍管理科的會不會讓我查,局裏的規定是不能因私查檔的。”
我說:“我是因公。如果查到有他們倆的材料的話,我再給你開介紹信和調查函。快去,你為難什麽啊,戶籍管理科的小姑娘不是跟你熟得很嗎?”
張計馬上澄清說:“哎,我說桂子,你別信口開河啊,我跟誰熟啦,我告訴你,我可是有家有室的人啊。”
我說:“你那次酒後吐真言,我和朱舜堯還有小雙可全都聽到了。別磨唧了,快去查,查了我就給你保密,不查我就給你老婆告密。你看著辦吧。”說完不給他任何辯解的機會,把電話掛了。
小潘一見我就問:“你怎麽又把邢勇那個案子的卷宗翻出來啦?我都打好包準備退卷了的。”
我說:“先別退了,跟我出去調個查。”
小潘一邊收拾筆錄紙一邊問我:“哎,去哪調查啊?調查誰啊?”
我說:“去第一人民醫院,查邢智。”
小潘眼睛瞪得溜圓:“這個案子不是過年前就結掉了嗎?還查什麽啊?”
我看著眼前這個言行舉止都跟六年前的自己如出一轍的孩子,他幹淨的臉上寫滿了單純和求知欲。我很喜歡小潘,不僅僅是因為他手腳勤快工作認真。我知道他跟我有同樣的理想和信仰,同樣的原則和堅持。
在路上,我把情況跟小潘全盤托出。看得出他有點吃驚,但沒有說一句話,隻是皺著眉頭,很投入地一直聽我講完。之後他沉吟半晌,跟我說:“桂審,你做得對。但是這樣的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