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妥協

第二十四章 當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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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我拖著虛弱的身軀去塗舟區法院報到。院長親切地跟我交談了半晌,給我安排了一樓大廳旁邊的辦公室。

辦公室門口掛著“民庭”的牌子,這讓我很不適應。房間裏有兩副桌椅,沒人。我坐在安排給我的位置上,像個客人一樣打量四周,心想就要在這裏工作個一年半載的了。在這裏沒有邢勇,沒有人大代表,沒有那麽多的血腥和爭鬥,隻有離婚、欠款糾紛、勞動爭議和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等等讓人想起來就頭疼的民事案件。我隨手翻開散落桌上的民事案例選,漫不經心地瀏覽起來,一目十行,心情沮喪。

老陳適時地打電話來安慰我。我趁機向他抱怨了我的不滿和憤懣。我一向不喜歡搞民事,也覺得自己不適合搞民事。我認為下派這件事很明顯是領導硬塞給我的一雙小鞋。老陳讚同我的觀點,並對我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同時,他認為,我應當隨遇而安地做好工作,民事案件也可以拓展我的眼界,學習另一種思考問題的角度和解決問題的方式。

老陳說:“塗舟區法院民庭的名聲很響亮的,去年好像還獲獎了的。據說他們的調解率極高,有一個季度還達到了驚人的零判決。”

我鄙夷地說:“零判決?這是好事嗎?都不用出判決了那還要法院幹嗎?要調解,再資深的法官也比不上居委會大媽。幹脆把法院檢察院都撤了吧!民事案件都交給居委會來辦,刑事案件公安和紀委偵查,政法委斷案,實質和現在差不多,程序更簡化,更專業,更高效。”

老陳被我逗得直笑,說:“你這個想法很不錯,跟領導建議一下,幹脆把你下放到居委會去鍛煉得了。”

我說:“那也成,反正差不多。總比現在掛法官之名,行居委會之實要好得多。”

我繼續說:“剛才我來報道,院長跟我聊天的時候就炫耀過他們的調解率如何如何高,怎樣案結事了。他還舉例說很多法官為了協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衝突,自己掏腰包來解決糾紛,有些法官甚至為此舉債。我聽著像神話,他還挺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