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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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誌》、《曆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布立成法也。

其又術雲,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

而遣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曆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餘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曆》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曆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有定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為日出分。日周一萬分,內減晨分為昏分。昏分減二百五十分,為日入分,又減五千分,為半晝分。故立成隻列晨昏分,則出入及半晝分皆具,不必盡列也。

(以下表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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