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心與色,佛家的本義,《新論》原有大體不錯的理解。如
說:“釋迦創教時,解析色心,隻是平列而談,並未以色攝屬於心,其骨子裏已近二元論。”佛法雖不是二元論,但就事論事,心、色是相依互緣而各有特性的。“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心色平等的緣起論,與唯心論者確有不同。但《新論》傾向於神化的唯心論,所以忽略佛家的本義,舍本逐末說:“中國哲學思想,要不外儒佛兩大流,而兩派又同是唯心論。”如此而談融會儒佛,純正的佛家,即萬難同意!
《新論》自己說:“我之所謂唯心,隻是著重心之方麵的意思。”但從《新論》的全體思想看,不單是著重吧!如說:“一、克就法相而談,心物俱在。二、攝相歸體,即一真絕待,物相本空,心相亦泯。三、即相以顯體,則說本心是體。”《新論》的主要思想,即在第三的以相(用)顯體。依《新論》說:“翕,元是本體的顯現,但翕則成物,故與其本體是相反的。閽,雖不即是本體,卻是不物化的……是本體的自性的顯現。”《新論》的本體顯現說,雖一翕一閽而似心物二相,但物相是反本體的,雖從本體顯現而幾乎可以不稱之為用的;唯有心,才是本體的自性顯現,才真是本體的大用流行。這樣,《新論》是從重心輕物,到達唯心非物的本體論。“故說物質宇宙本來是無,是如實說”,《新論》的玄學體係,豈但是著重心而已。
從現象的重心輕物,到達本體的唯心非物,原是宗教及神學式的玄學的老調。如耶和華上帝創造一切——心與色,但“上帝是靈”,人類的靈性也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如婆羅門教的梵我論,雖為萬化的本原,顯現一切;但“不可認識的認識者,即真我”,與大梵是同質,也有說是同量的。如笛卡兒在心物二元上有上帝,而心是更近於上帝的。類似的意義,多得很。《新論》的唯心論,實在庸俗得可以!與其說融會儒佛,倒不如說融會神學,更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