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寅恪文集

論再生緣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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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再生緣南詞,托名女子酈明堂,男裝應試及第,為宰相,與夫同朝,而不合並,以寄別鳳離鸞之感。曰,壻不歸,此書無完全之日也。壻遇赦歸,未至家,而死。許周生、梁楚生夫婦為足成之,稱完璧焉。

據陳氏所言,再生緣中酈明堂與夫同朝,而不合並,乃端生所以寄其「別鳳離鸞之感」者。殊不知端生撰成再生緣第壹陸卷時,尚未適範氏。今觀此卷所述孟麗君、皇甫少華亦已「同朝而不合並」,則端生必無預知其夫壻有戍邊之事,何從在十年之前即寄其後日「別鳳離鸞之感」耶?此大不可通者也。又據續再生緣者,於第貳拾卷末節(前文已詳引,茲節錄之。)略雲:

我亦緣慳甘茹苦,悠悠卅載悟前緣。有感再生緣作者,半途而廢了生前。偶然涉筆閑消遣,巧續人間未了緣。

則是續者明言在其夫已死之後,有感於陳端生「別鳳離鸞」之遭遇,而續再生緣也。文述既言續再生緣者,為許周生與梁楚生夫婦二人,則楚生何得於周生未死之前,預有此感?周生豈亦於其未死之前,早為其妻作寄感之預備,而相與共續此書耶?此又大不可通者也。然則文述之言全不可信乎?是又不然。蓋文述之言,乃依據其媳汪端傳述而來,端為楚生姐之女,又少養於楚生家,(古春軒詩鈔上有五古一篇,題為「小韞甥女於歸吳門,以其愛詩,為吟五百八十字送之,即書明湖飲餞圖後」,可以參證。此詩疑是嘉慶十七年楚生寓杭州時所作。)所傳必非虛妄,不過文述自身實未嚐詳察再生緣全書內容,故有上述兩種錯誤,即:(一)誤以為端生作書之緣起,實由於其壻範某之遣戍。(二)周生、楚生夫婦共續此書。至於此書之原作者為端生,續之者為楚生,則殊不誤。不但不誤,吾人今日得知再生緣之原作者及續作者姓名,舍文述一人之著述外,尚未見其他記載一及斯事。觀於此點,文述實有大功,不可湮沒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