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在兒童時代,新年裏拜年的事,我得略說一說:
向來新年裏拜年,是父親去的。我們的親戚很多,加上父親的朋友,每次拜年,也近百來家。蘇州人向來是工於應酬,人家既然來拜了,你怎可以不去回拜呢?坐轎子,具衣冠,要兩天工夫。商業中,這幾天裏還要理理賬,而他又素性疏放,視拜年為畏途。在我九歲的一年,父親主張明年新春,他自己不出去拜年,要叫我去了。他說借此也可以學學禮貌上的一切。
於是把向來拜年的人家,改編了一下。有幾家,不來回拜的,就不必去了。有幾家,是父親的朋友,比較疏遠的,可以不必去了。有幾家,本是老親,幾乎相見不相識了。有幾家,已遷居了,也不知道他們的新地址。就剩幾家至親好友,是非去不可的,於是刪繁就簡,僅存五十家左右,那末坐一天轎子,也可以趕完了。
對於出去拜年,我倒並不畏懼,我從小就不怕生,平日親戚人家有慶吊事,我居然也去應酬,並不怯場。並且新年裏有人到家中拜年,父親老不在家,便是我去陪客。不過我有一個要求,出去拜年,要像大人一樣,穿了衣冠,不能再作小孩子的打扮。因為我看見也有幾個小孩子,到我家拜年,是穿了似大人一般的衣冠的,我很有點羨慕他們。
家中人曲徇我意,取出了父親一件灰鼠馬褂來,這件馬褂又長又大,父親本不愛穿,改縫了一件小的灰鼠外套,那正合式。外套裏麵的袍子,我本來有的,不必穿箭衣了。特為定製了一頂小頭寸的暖帽,上麵還裝了一個水晶頂珠(本來水晶頂珠是五品官職,但小孩子是隨便的)。腳上鞋子也可以了,但是我堅持了穿一雙靴,我覺得穿了靴,氣派得多,並且靴底厚,人也可以見得高一點。父親不得已,便給我去定了一雙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