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從脫離了顧九皋先生以後,便拜朱靜瀾先生為師了,這是我離家就傅之始,這在我童年是一個變換時期。
前文不是說朱靜瀾先生是我的表姊丈嗎?自從我顧氏表姊嫁到朱家去後,因為表姊是祖母撫育長大的,她視我家為母家,歸寧也到我家來,靜瀾先生也視我家為嶽家,時常往來。表姊聽得我附讀在顧九皋先生處,張氏太太嘖有煩言,她極力主張要我到她家去讀書。
原來靜瀾先生也在家中設帳授徒,他是一位名諸生。從前所謂讀書人者,除了幾家縉紳子弟外,其餘都是做教師生涯。因為從前沒有學校,而子弟總要讀書,社會上需要教書先生,教書先生也就多起來了。教書先生有兩種:一種是人家請了去,當西席老夫子的;一種是自己在家裏開門授徒的。人家請了去的,比較待遇優,然而受束縛,不自由;開門授徒是一種退步,然而以逸待勞,卻比較自由得多。這兩種以後我都嚐過,卻也深知甘苦。
但顧氏表姊的要我到他家去讀書,大有一種報德主義,因為她是在我家撫育成人的,她心中常懷報答之心。近來我父親無固定職業,家境漸窘,她想擔任我的教育一部分,使母舅(我的父親)稍輕負擔。所以她聲明倘我到她家裏去讀書,所有學費、膳費,概不收受。可是父親說:“不能如此,學費、膳費照例致送,因你丈夫還有母親弟妹,你不能擅自做主,而我對於兒輩讀書之費,無論如何,是應當勉力負擔的。”
從前學生們住在先生家裏,而先生家裏,供他飯食的,其名謂之“貼膳”。貼膳與束脩,總共計算,普通是每年三十六元,可見從前生活程度的低廉。以每年三十六計,每月僅合三元,以一元作束脩,二元便可以對付一月飯食,住宿就不收你費用了。那時我就以三十六元一年貼膳於朱靜瀾先生處,便住在他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