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日的社會製度中,一個孩子到了十三四歲時,便要選擇他前途的職業了。選擇職業,大概分兩大部,一曰讀書,一曰習業。就普通一般人的常識,當然要看那孩子的資質如何?以為聰穎者讀書,魯鈍者習業。其實也不盡然,也要看他的環境怎麽樣?說到環境,便非常複雜了,因此對於兒童前途的取徑,也非常複雜。
假定一家人家,有幾個孩子(女孩子不在其例),那就容易支配。或者由兒童的旨趣,誰可以讀書,誰可以習業,誰有誌讀書,誰願意習業,決定了他們的前途。也有的人家,對於兒童,既不讀書,也不習業,富家成為紈絝子弟,窮的變成流浪兒童,這樣失於教養,要算是家長的過失了。
我在十三四歲的時候,關於讀書或習業問題,曾有過一番討論。因為我是一個獨子,既無兄弟,又無叔伯,似乎覺得鄭重一點。但是我家中人,都願意我讀書,而不願意我習業。第一個先說父親,父親是商業中人,他卻偏偏痛恨商界。他在憤激的時候,常常痛罵那些做生意的,都是昧著良心,沒一個好人。他寧可我做一個窮讀書人,而不願我做一個富商。母親的意思很簡單,她說我生性忠厚,不能與貪狠的商人爭勝。祖母卻以為我嬌養慣了,不能吃苦,習業在從前是的確很吃苦的。
但祖母關於我們的家事,常和幾家親戚商量,那一年的新年,請飲春酒,祖母便提出我的讀書與習業的問題來,加以谘詢。第一個是我的舅祖吳清卿公,我們家庭間有什麽重要的事,祖母必定問他。可是他主張我還是習業,不要讀書。他說出他的理由來,他說:“第一,讀書要有本錢,要請名師教授,而且家中要有書可讀。(自然,在他那個富室家裏都做到了。)為什麽那些紳士家中科甲蟬聯,他們有了這種優點,再加以有了好子弟,當然事半功倍了。第二,讀書要耐守,現他的父親無固定職業,而又栽培不起,倒不如習一職業,三五年後,就可以獲得薪水,足以贍家,父子二人,勤懇就業,也不愁這個家不興了。我不相信商業場中,沒有出勝的人。”他列舉了某某人,某某人等等,的確,他所舉出的人,都是蘇州商界巨子,捐了一個功名,藍頂花翎,常與官場往來,那些錢莊擋手,卻都是我父親瞧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