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史》卷二○四《王忬傳》:“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部臣言薊鎮額兵多缺,宜察補。乃遣郎中唐順之往核。還奏額兵九萬有奇,今惟五萬七千,又皆羸老,忬與……等俱宜按治。……三十八年二月把都兒辛愛數部屯會州挾朶顏為鄉導……由潘家口入渡灤河……京師大震。禦史王漸、方輅遂劾忬及……罪,帝大怒……切責忬令停俸自效。至五月輅複劾忬失策者三,可罪者四,遂命逮忬及……下詔獄……明年冬竟死西市。忬才本通敏,其驟拜都禦史及屢更督撫也,皆帝特簡,所建請無不從。為總督,數以敗聞,由是漸失寵。既有言不練主兵者,帝益大恚,謂忬怠事負我。嵩雅不悅忬,而忬子世貞複用口語積失歡於嵩子世蕃,嚴氏客又數以世貞家瑣事構於嵩父子,楊繼盛之死,世貞又經紀其喪,嵩父子大恨,灤河變聞,遂得行其計。”
當事急時,世貞“與弟世懋日蒲伏嵩門涕泣求貸,嵩陰持忬獄,而時為謾語以寬之。兩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諸貴人輿搏顙請救,諸貴人畏嵩,不敢言”。(《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貞傳》)
王忬死後,一般人有說他“死非其罪”的,也有人說他是“於法應誅”的,他的功罪我們姑且不管,要之,他之死於嚴氏父子之手,卻是一件不可否認的事實。
我們要判斷以上所記述的故事是否可靠,第一我們先要研求王忬和嚴氏父子結仇的因素,關於這一點最好拿王世貞自己的話來說明。
《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二三《上太傅李公書》:
……至於嚴氏所以切齒於先人者有三:其一乙卯冬仲芳兄(楊繼盛)且論報,世貞不自揣,托所知向嚴氏解救不遂,已見其嫂代死疏辭戇,少為筆削。就義之後,躬視含殮,經紀其喪。為奸人某某(按即指況叔祺)文飾以媚嚴氏。先人聞報,彈指唾罵,亦為所詗。其二楊某為嚴氏報仇曲殺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