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茂蔭的一生政治經曆中,最主要的一件事便是他和鹹豐時代幣製的關係。他主張施行鈔法來救濟當時的財政困難,他極力反對“大錢”製度。
關於鈔法的施行,王茂蔭是鹹豐時代的第一個提議人。他在鹹豐四年三月所上《再議鈔法折》中說:“現行官票寶鈔,雖非臣原擬之法,而言鈔實由臣始。”其實在鹹豐時代以前,鈔法的施行不但曾經有人提議,並且在順治時代曾經一度頒行。《清史稿·食貨誌》五記:“順治八年(公元1651)歲造鈔十二萬八千有奇,十年而罷。嘉慶間侍講學士蔡之定請行鈔。”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禦史李恩慶又奏請行紙鈔:
時以兩河連年漫溢,製用甚繁。禦史李恩慶奏請製造紙鈔,發工次招商民交給。……敬徵奏言:……楮幣之法,見於唐之飛券,宋元以來始有交子會子寶鈔之製。前明洪武時行鈔法,數年即壞。今需用孔亟,若待部頒印鈔,招募商民交錢應用,實緩不濟急。且事涉創辦,商民未必樂從,所奏應無庸議。(《清史列傳》卷四一《敬徵傳》)
以“緩不濟急”和“商民未必樂從”兩大理由被駁不議。
鹹豐時代是一個對外屈辱,對內鎮壓的時代,在這時期以前,全國通用的貨幣是銀和製錢。銀因對外貿易入超的關係,尤其是鴉片的輸入,逐年大量的流出,國內存銀日漸減少,銀價日高。錢是用銅鑄的,銅的最大出產地是雲南,太平軍起後,雲南和北京間的交通被阻斷,銅運不達,鑄錢的原料成為問題。同時因為內戰的關係,一部分地方被太平軍所占領,一部分地方截留稅收作為地方軍費,一部分地方因受戰事影響收入減少,中央財政越發不能支持。收入一天少一天,支出卻一天多一天。在這情形下,政府中的財政家和史論家便引經據典地提出兩種解決辦法,一是行鈔法,一是鑄大錢。在政治上也分成兩派,一是鈔法派,一是錢法派。王茂蔭是前一派中的主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