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餘上沅先生來向我說,《茶花女》一劇已由北平小戲院排演完好,不久就可以公演。這當然是給我一個很可喜的消息。但同時餘先生要我以原譯者的資格做篇文章,卻不免叫我感覺到相當的困難。近幾年來,我因為個人興趣的轉移,文藝之事久已不談,談起來也往往別扭,叫我說些什麽話好呢。然而餘先生要我說,又不好意思不說,隻得離開了文藝,瞎說些不相幹的話,作為交卷。
《茶花女》譯本出版到現在,已經過了六年零三個月的時光了。在這六年零三個月之中,打算排演這一本戲的,有過好多起人。最早的一起是趙元任兄和清華的幾位同學,可是隻大致談了一談,並沒有具體進行。其次是某劇社同人,他們派代表來和我接洽,要我幫忙,我答應了,他們就要求我代向北新書局賒欠二十本《茶花女》以為排演之用;但結果劇並沒有排成,劇社及劇社同人也不知道哪裏去了,隻由我代付了二十本書價了事。其次是又一某劇社,他們寫信給我說要排演此劇,請我同意,並擔任指導。我回信說:“指導不敢當,而且也沒有這樣的本領和工夫;倘能請餘上沅熊佛西兩先生擔任導演,我就很放心,可以完全同意;到公演時,請送我二十張劇票,我就很感謝了。”這信去後,第二天就接到一封回信,大意是:“你有指導青年的責任,不該躲懶;你願意對著餘上沅熊佛西拜倒,我們卻不願意;你說你要二十張劇票,大約你的譯本,隻值得二十張劇票罷了。”這還有什麽話可說呢?隻得拉倒,吹台!去年夏季,有位朋友從南方來,說南京黨部已把這一出劇排演過了,而且規模很大,很花了些錢。我問成績怎麽樣,他說不見得很好。但後來問起另一個朋友,卻是說很好。無論很好也罷,不見得很好也罷,總而言之,事前並沒有得到我的同意,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主角是誰是某,導演的是張三,是李四。大約黨部諸公肯屈尊采用我的譯本,已算很看得起我,自然沒有征求我的同意的必要,我也自然無話可說。今年,有一個明日劇社說要排演此劇,並請餘上沅先生擔任導演,我問了問餘先生,說是真的,就毫不猶豫的同意了。最近餘先生來向我說,此劇前由明日社排演,他不過處於顧問的地位,現在改歸小劇院排演,他做了負責任的導演者了。這話我聽了自然更高興,但同時也許可以說是證實了人家罵我的一句話:我願意對著餘上沅拜倒。不過,我們對於在某一事物上有信用的人加以信用,未必就是拜倒罷。到月盛齋買斤醬羊肉吃,未必就是拜倒月盛齋,所以請餘上沅排一出劇,也未必就是拜倒餘上沅;若然連買醬羊肉也要找餘上沅,那就是拜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