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簡述

胡惟庸黨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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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史》所記之胡惟庸

胡惟庸事件是明代初葉的一件大事,黨獄株連前後十四年,一時功臣宿將誅夷殆盡,前後達四萬餘人。且因此和日本斷絕國交關係,著之《祖訓》。另一方麵再三頒布《昭示奸黨錄》《臣戒錄》《誌戒錄》《大誥》《世臣總錄》諸書,諄諄告諭臣下,以胡惟庸為前鑒。到明成祖時代,還引這事件來誡諭臣下,勿私通外夷。明代諸著作家的每一部提及明初史跡的著述中,都有對這事件的記載。清修明史把胡氏列入《奸臣傳》。在政治製度方麵,且因此而永廢丞相,分權於六部、五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在這事件的影響方麵說,一時元功宿將皆盡,靖難師起,僅餘耿炳文、吳禎等支撐禦侮,建文因以遜國。綜之,從各方麵說,無論是屬於政治的、外交的、軍事的、製度的、易代的,這事件之含有重大意義,其影響及於有明一代,則無可置疑。

《明史》記此事顛末雲:

自楊憲誅,帝以惟庸為才,寵任之。惟庸亦自勵,嚐以曲謹當上意,寵遇日盛。獨相數歲,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

大將軍徐達深嫉其奸,從容言於帝。惟庸遂誘達閽者福壽以圖達,為福壽所發。

禦史中丞劉基亦嚐言其短。久之,基病,上遣惟庸挾醫視,遂以毒中之。基死,益無所忌。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從女妻其從子佑。

學士吳伯宗劾惟庸既得危禍。自是勢益熾。

其定遠舊宅井中忽生石筍,出水數尺,諛者爭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塚上,皆夜有火光燭天。惟庸益喜自負,有異謀矣。

吉安侯陸仲亨自陝西歸,擅乘傳。帝怒責之曰:“中原兵燹之餘,民始複業,籍戶買馬,艱苦殊甚。使皆效爾所為,民雖盡鬻子女,不能給也。”責捕盜於代縣。平涼侯費聚奉命撫蘇州軍民,日嗜酒色。帝怒,責往西北招降蒙古,無功。又切責之,二人大懼。惟庸陰以權利脅誘二人,二人素戇勇,見惟庸用事,密相往來。嚐過惟庸家,酒飲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益惶懼,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