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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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麵所說的情況可以看出,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十年間,革命形勢已經相當髙漲了。從人民方麵來說,已經不能照舊生活下去;從統治者方麵來說,也已經不能照舊統治下去了。

人民不能照舊生活下去,就傾向子革命;統治者不能照舊統治下去,就力圖緩和革命,以便從危機中挽救自己。所以清朝政府到了二十世紀初期已經不能象戊戌政變前後那樣頑固了。它陸續頒布了一些實行改革的命令。這些改革包括:廢科舉、設學校、派遊學、裁冗員、設立商部,並對民族工業采取保護政策等,都是康有為等人在戊戌時期求之不得的。但此時人民對於政治改革的要求已經比戊戌時期大為提高,清朝政府盡管實行了一些改革,也不能使人們感到滿意。清朝政府迫不得已,在一九〇五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表示同意立憲;一九〇八年宣布籌備憲政期間為九年,到一九一七年完成。一九〇七年,改商部為農工商部,宣布對興辦實業的人給以獎勵:投資二千萬元以上者賞一等子爵,投資十萬元以上者賞五品銜。這些措施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資產階級的政治地位,並許諾了更大的讓步。

清朝政府所實行的和許諾的這些改革,引起和加劇了資產階級內部的分裂。以孫中山先生為首的革命派認為,清朝政府的改革是虛偽的,諾言是靠不住的,必須推翻這個政府才能建立民主製度;以康有為和梁啟超為首的立憲派代表資產階級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他們認為,清朝政府的改革盡管是虛偽的,諾言盡管是靠不住的,但是已經有了進行合法鬥爭的可能性,與其忍受革命的痛苦,不如用合法方式來爭取政治改革的進一步實現。

當淸朝政府還在拒絕改革的時期,革命派就已經開始出現了,並且和立憲派有了意見分歧。到了一九〇五年前後,這種分歧越來越大。結果,資產階級在政治上發生了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