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
從“別字”說開去
自從議論寫別字以至現在的提倡手頭字,其間的經過,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記得自己並沒有說什麽話。這些事情,我是不反對的,但也不熱心,因為我以為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吃點人參,或者想一點什麽方法,固然也許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無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這回事。
前幾天在《自由談》上看見陳友琴先生的《活字與死字》,才又記起了舊事來。他在那裏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寫了誤字,“劉半農教授作打油詩去嘲弄他,固然不應該”,但我“曲為之辯,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誤字,是以“倡明”為“昌明”,劉教授的打油詩,是解“倡”為“娼妓”,我的雜感,是說“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還未必是“曲”說;至於“大可不必”之評,那是極有意思的,一個人的言行,從別人看來,“大可不必”之點多得很,要不然,全國的人們就好象是一個了。
我還沒有明目張膽的提倡過寫別字,假如我在做國文教員,學生寫了錯字,我是要給他改正的,但一麵也知道這不過是治標之法。至於去年的指摘劉教授,卻和保護別字微有不同。(一)我以為既是學者或教授,年齡至少和學生差十年,不但飯菜多吃了萬來碗了,就是每天認一個字,也就要比學生多識三千六百個,比較的高明,是應該的,在考卷裏發見幾個錯字,“大可不必”飄飄然生優越之感,好象得了什麽寶貝一樣。況且(二)現在的學校,科目繁多,和先前專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縱使文字不及從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寫錯字的書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質的名目嗎?自然,如果精通科學,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壞,但這不能含含胡胡,責之一般的學生,假使他要學的是工程,那麽,他隻要能築堤造路,治河導淮就盡夠了,寫“昌明”為“倡明”,誤“留學”為“流學”,堤防決不會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說,別國的學生對於本國的文字,決不致鬧出這樣的大笑話,那自然可以歸罪於中國學生的偏偏不肯學,但也可以歸咎於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隻能如我所說: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