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再次出航
我跟妻子儿女共同渡过了大约五个月的美好时光。不久我接受了一份待遇优厚的邀请,到载重三百五十吨的“冒险号”大商船上做了船长。这是因为我对航海非常精通,另外,我对在海上做外科医生这样的工作已渐渐地感到厌倦了,于是就招了一位技术熟练的年轻医生罗伯特·漂尔佛伊到船上来担任外科大夫。我离开我那可怜的妻子时,她又怀孕了。
1710年8月7日我们从朴次茅斯启航,14日在田纳瑞夫岛遇到了布里斯托尔的坡可克船长,他正要到坎披契湾去采伐洋苏木,但是十六日的一场风暴把我们吹散了。这次航海完毕后我才听说他的船沉没了,除一名船舱的服务员之外,无一人幸免。
我船上有几名水手患热病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招募新水手,我的雇主曾经指示我可以在这两地作短暂停留。但过了不久我就开始懊悔起来,因为我发现这些新水手大部分都做过海盗。我招募来的这帮恶棍把我船上的其余水手全部扔到了海里,他们一起图谋不轨,要夺下这船,并且把我囚禁起来。一天早上,他们动手了,冲进船舱就把我的手脚捆了起来,并威胁说,要是动一动就把我扔到海里去,我只好顺从。他们用一根链子将我的一条腿拴在床跟前,同时在舱门口设了一个哨,只要我企图逃跑,就开枪把我打死。
他们自己开始指挥这船上的一切,他们的计划是去当海盗,抢劫西班牙人。他们决定先把船上的货物卖掉,然后去马达加斯加招募新手。他们航行了好几个星期,同印度人做了一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严严实实地禁闭在船舱里,不知道他们走的是哪条航线。
1711年5月9日,一个名叫詹姆斯·威尔契的人来到了船舱里,声称他奉船长之命来放我上岸。他们让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又让我带了一包内衣,可是除腰刀之外不准我带任何武器,就这样,他们逼我上了一艘长舢板。他们划了大约有一里格,随后就把我丢到了一片浅滩上。我求他们告诉我这是什么国家,他们说他们也不知道。
我在这荒凉的岛上朝前走着,走到了坚实的土地上,我就坐下来休息了,考虑我最好该怎么办。稍稍缓过劲来之后,我就步入了这个国家,决定一碰上什么野人就向他投降,用些手镯、玻璃戒指以及别的玩具贿赂他们,使他们能够饶我一命。
这儿的土地被一排排的树木相隔着,树并非人工种植,而是天然地长在那儿,毫无规则。到处是野草,还有几块燕麦田。我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受到突然袭击,或者突然有一支箭从身后或两边飞来将我射死。我走上了一条由人踩踏出来的路,看见上面有许多人的脚印,还有一些马蹄印。
最后我在一块地里发现了几只动物,还有一两只同类的在树上坐着。它们的形状非常奇特、丑陋,让我感觉到几分不安,所以我就在一处灌木丛后面躺下来仔细观察一下它们。其中有几只往前一直走,来到了我躺着的地方,这使我有机会把它们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
它们的头部和胸脯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或卷曲或挺直的毛发。它们长着山羊一样的胡子,脊背上和腿脚的前面部分都长着长长的一道毛,不过身上其他地方就光光的了,所以我倒能看到它们那浅褐色的皮肤。它们没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门周围以外也都没有毛,我想那是因为它们要坐在地上,才让它们在那儿长些毛以保护肛门吧。它们还经常性地用后腿站立,爬起树来像猴子一样敏捷,因为它们的前后脚都长着尖利如钩的长爪。母的没有公的那么大,头上长着长而直的毛发,除了肛门和**的周围,身上其他地方就都只有一层茸毛。**吊在两条前腿的中间,走路时几乎常常要碰到地面。公兽和母兽的毛发都有褐、红、黑、黄等几种不同的颜色,总之,在我历次的旅行中,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让我不舒服的动物,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天然地就叫我感到这般厌恶。
我想我已经看够了,心中充满了轻蔑和厌恶,就站起身来走到了原先那条人行道上,希望沿这路走去,最终能找到一间印第安人的小屋。我还没走多远,就碰上了一只动物一直向我走来。那丑八怪见到我,就做出种种鬼脸,它靠得我更近了,一下抬起了前爪。我拔出腰刀,用刀背猛击了它一下。那畜生挨了这一击之后就一面往后退去,一面狂吼起来。
这一下立刻就有至少四十头这样的怪兽从邻近的地里跑过来将我围在中心,它们又是嗥又是扮鬼脸。我跑到一棵树干底下,背靠着树,挥舞着腰刀不让它们接近。有几只该死的畜生蹿到了树上,往我的头上拉屎。我把身
子紧贴在树干上,总算躲了过去,但差点儿被粪便的臭气熏死。
正当这危急关头,我看到这些畜生忽然全都飞快地跑开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它们吓成这个样子。我往左边一看,却看到地里有一匹灰色马在慢慢地走着,原来那些畜生比我先看到了它,所以全都跑了。
这马走近我身边时先是小小地一惊,但马上就镇定了下来,它围着我转了几圈,仔细打量我。我本想继续赶路,它却硬挡在那儿。我们站在那儿互相盯着看了好一会,最后我壮胆摆出职业骑师驯野马时的架势,吹着口哨,伸手要去抚摸它的脖子。可是这只动物对我的这番好意似乎不屑一顾,它摇摇脑袋皱皱眉,轻轻地抬起右前蹄把我的手推开了。
正当我和它这么相持不下的时候,有一匹栗色马走了过来。它很有礼貌地走到第一匹马的跟前,互相轻轻地碰了碰右前蹄,然后用各不相同的声音互相嘶叫了几声,简直像是在说话。
我看到它们这样,万分惊奇,不由得推断,马都这么有灵性,这个国家的居民一定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了,我因此决定继续往前走。可是第一匹马见我要悄悄地溜走,就在我身后长嘶起来。那声音极富表情,我都觉得我听明白了它是什么意思。我于是转过身走到它跟前,看看它还有什么吩咐。
两匹马走到我跟前,仔细地端详我的脸和手。那匹灰色马用右前蹄把我的礼帽摸了一圈,弄得不成样子,我只得整理一下重新再戴上去。它和那匹栗色马见此更加惊讶。栗色马摸了摸我的上衣襟,发现那是松松地在我身上挂着时,它俩就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它摸摸我的右手,手的颜色和那柔滑的样子似乎使它十分羡慕。可是它又将我的手使劲地在它的蹄子与蹄骹中间猛夹,弄得我疼得大叫起来。它们看了我的鞋和袜感到十分困惑,不时地去摸一摸,又相互嘶叫一阵。
总之,这两只动物的举止很有条理,很有理性,所以我到最后都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它们一定是什么魔术师,用了某种法术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跟陌生人开玩笑。我觉得这么推断很有道理,就对它们说,希望他们把我驮到附近的人家。这两只动物默默地站在那儿,似乎在极用心地听我说。
它们交谈的时候我不时地可以分辨出有一个词是“野胡”,它们都把这词儿反复地说了好多遍,我就试着开始学习这个词。它们的交谈一停止,我就壮了胆子高声地叫了一声“野胡”,它们听了之后都感到很惊讶。接着那栗色马又试着教我第二个词儿,可是比第一个难发音多了,它可以拼做“Houyhnhnm”(慧骃)。
它们又谈了一些话之后就分手了,同样又行了互相碰碰蹄子的礼节。灰色马做个姿势意思是让我在它前头走,我想我在找到更好的向导之前还是依了它好。
大约走了三英里路之后,我们来到了一座长房子面前。那座房子是先用木材插在地上,再用枝条编织建成的。房顶很低,上面盖着草。这时我开始感到安心了一些。那马对我做了一个姿势要我先进房去。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光光的泥土地面,一边是整整一排袜草架和食槽。房间里有三匹小马和两匹母马,有几匹是屁股着地坐在那儿,其余的那几匹在那儿做家务事。看上去它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牲口,可是却证实了我起初的那个想法:一个能把野兽教化成这样的民族,其智力方面一定超过世界上所有的人。
除了这间房以外,这一座长房子的尽头另外还有三间,通过相向的三扇门,把房间连在一起。这时灰色马先进了第三间,示意我在外面等候。我就一边等一边给主人准备礼物。但是我等着的时候听不到人的声音,只有马的嘶叫。我心里开始想,这房子一定属于它们中的什么大人物,可是,这位高贵人物的生活及其他事情都由马来侍候却是我弄不明白的。我四面观察了一下这个房间,房里的摆设还是同第一个房间一样,只是更雅致一些罢了。我怀疑我在做梦,不过我来不及再往下细想了,那匹灰色马已经来到门口,它示意我跟它走进第三个房间。一进去,我就看到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马,它正和一匹小公马和一匹小母马屁股着地坐在既整洁又讲究的草席上。
我进房间后不久,那母马就从草席上站了起来。它走到我跟前,仔仔细细在我的手和脸上打量一番之后,竟露出了十分轻蔑的神色。接着它就转过身去向着那匹灰色马了。我听到它们一再地说起“野胡”这个词儿。
灰色马用它的头朝我点了点,又像刚才在路上时那样“混、混”了几下,我明白那是叫我跟它走。它带我出了房间,来到一个像院子一样的地方,那儿离马儿住的房子不远还有一
座房子。我们一走进去,我就看见三只我上岸后最先看到的那种叫人厌恶的畜生,它们正在那里享用树根和兽肉。它们的脖子上都系着结实的枝条,枝条另一头拴在一根横木上。
马主人吩咐它的一名仆人(一匹栗色小马)将最大的一头解下来牵到院子里。我和那野兽被紧挨着排到一起后,主仆二马就开始仔细地比较起我们的面貌来,随后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野胡”、“野胡”。当我看到这只可恶的畜生竟完完全全是个人的样子时,恐惧得简直无法形容。
这两匹马感到疑惑不解的大概是看到我身体的其他部分和“野胡”的大不相同,这都是我衣服的功劳。那匹栗色小马用它的蹄子和蹄骹夹了一段树根给我,我用手接了过来,闻了闻,重又十分礼貌地还给了它。它又从“野胡”住所里拿来一块驴肉,可是气味极其熏人,我不吃,它于是就把这驴肉扔给了“野胡”,结果一下就给它们狼吞虎咽地吞吃了。之后它又给了我一小捆干草和一束燕麦,可我都是摇摇头。说真的,我现在倒真担心起我会不会被饿死了。至于那些龌龊的“野胡”,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它们就是我的同类,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令人憎厌的生物。那马主人将前蹄放到嘴上,动作看上去非常从容自然,意思是问我要吃什么。可是我无法做出让它明白我意思的回答,而即使它明白了,我也看不出能想到什么办法为自己弄到食物。
正当我们处在这种境况下时,我看到旁边走过一条母牛,我因此就指了指它,表示想上前去喝母牛的奶。这一下倒是起了作用。它把我领回家来,吩咐一匹做仆人的母马打开一间房间,里面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存放着大量用陶盆和木盆装着的牛奶。母马给了我满满一大碗,我十分痛快地喝了下去,顿时觉得精神大振。
大约中午时分,我看到四只“野胡”拉着像雪橇一样的一种车子朝房子这边走来。车上是一匹老马,看上去像有些身份。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马主人十分客气地接待了它。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里用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熬燕麦,老马吃热的,其余马都吃冷的。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摆成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堆上坐成一圈。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上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一个格子,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秩序井然地吃自己那一份干草和牛奶燕麦糊。小马驹似乎行动很讲规矩,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畅快而殷勤。灰色马让我在它的身边站着,它就和它的朋友谈了许多关于我的话,因为我发现客人不时地朝我看,而且又一再地说到“野胡”这个词儿。
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不解,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意思好像是要我把我的前蹄恢复原样。我立即照办,将手套脱下来放进了口袋。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谈论,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
饭吃完以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又做姿势又说话让我明白,我没有东西吃它很担心。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赫伦”,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三四遍,因为虽然我起先拒绝吃这东西,可是再一想,我觉得我可以设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到时和牛奶一起吃下去,或者就可以让我活命了。
马主人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我就尽量拿它们放在火上烤,接着把麦壳搓下来,再设法吹去麦皮。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可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有时也设法用“野胡”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捉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也常常去采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我也做点奶油当稀罕物,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
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没有它也无所谓了。我相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实是一种奢侈的行为,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所以除了在长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食盐是没有必要的。我们发现,除了人,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至于我自己,离开这个国家之后,一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跟“野胡”的窝是分开的。我弄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倒也很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