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裏,蒙娜回到克利夫蘭的廉價酒館,她在鐵籠裏跳舞,一排熾熱的藍色聚光燈照亮她的**,一張張麵孔抬起來,透過朦朧煙霧盯著她,煙霧讓藍色光線潛伏在他們的眼白中不肯離去。他們臉上正是男人觀賞你跳舞的那種表情,直勾勾地望著你,但同時也緊盯著自己的內心,因此這些眼睛不會流露出任何神情,汗津津的麵孔像是用僅僅看似血肉的材質雕刻而成。
她當然不在乎他們的相貌,因為她在鐵籠裏,高高在上,渾身發燙,跟著節拍扭動。開場第三首歌,神藥剛開始起效,油然而生的力量帶著她高高地踮起腳尖……
一個觀眾抓住她的腳踝。
她使勁尖叫,但發不出聲音——剛開始發不出,到終於能發出聲音的時候,感覺像是有人從內部撕扯她,傷害她,藍色燈光紛紛粉碎,但那隻手,那隻手就是不肯放鬆,死死抓著她的腳踝。她像彈簧玩具似的從**跳起來,與黑暗搏鬥,從眼前刨開頭發。
“怎麽了,寶貝兒?”
他用另一隻手按著她的額頭,把她按回枕頭上熱烘烘的凹坑。
“做夢……”那隻手按著不放,她想尖叫。“有香煙嗎,艾迪?”那隻手拿開了,“哢嗒”一聲,打火機躥出火苗,麵容陡然浮現,他點燃香煙遞給她。她馬上坐起來,收起膝蓋頂著下巴,軍用毛毯像帳篷似的搭在腿上,此刻她不想被任何人觸碰。
撿來的塑料椅有一條斷腿,他向後靠去,為自己點燃香煙,椅子發出危險的聲音。折斷吧——她心想——讓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這樣他可以再揍我幾下。至少這兒很黑,她不必看著這個棲身地。最糟糕的莫過於頭痛欲裂著醒來,難受得沒法動彈,而她回來倒頭就睡,忘記了重新貼上黑色塑料布,強烈的陽光照亮所有微小的細節,烤熱空氣,引來蒼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