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既陷,省垣自然岌岌可危。在那廣德州未失之際,杭垣的紳矜,就去獻策於羅遵殿撫台道:“廣德州乃是浙江的緊要門戶,現在既被賊軍攻破,杭州便沒甚麽保障。快請大公祖迅調勁旅,徑出獨鬆關,以便分扼泗安、東亭湖南兩路;再能調出一軍,前去屯於百丈關,更是固守邊圉的要著。”羅撫台蹙額的答道:“現在本城,僅有李定太的一軍,雖然號稱十營,實在的人數,隻有二千。前幾天曾上公事,說是擬離此他往,還是兄弟苦苦相留,方始未定,諸位教兄弟調出勁旅,請問那兒去調呀。”
眾紳矜聽說,不覺一齊大驚失色的道:“怎麽,偌大的一座杭州城,又在軍務時代,竟沒兵士可調,已是奇事。李定太吃了國家的俸祿,見敵就想逃走,難道大公祖不好立請王命殺他的麽,這更是奇之又奇的了。”
原來,前清的王命,隻有總督巡撫,有這東西,仿佛和明朝那柄可以先斬後奏的上方劍一樣。不過明朝的上方劍,不是個個節度使,或是巡按使、觀風使所能有的,非得皇帝指名欽賜不可;任滿之日,且須繳還。清朝的王命,不是跟著個人走的,乃是跟著總督巡撫的缺分走的。隻要一做到總督,或是巡撫,便有立請王命隨意殺人的權力。照大清會典所載:這個王命,文官可以殺至藩台,武官可以殺至提台。所以清朝的總督和巡撫,威權是很大的。
後來清朝的皇帝,因見總督、巡撫的威權太盛,恐有尾不大掉之勢,故又興出一個例子。藩臬兩司,可以會同奏參督撫。這道奏本,卻須督撫轉奏;督撫心裏不論如何不願,此折不能不代奏的。這就是防範督撫濫用王命的補救。否則隻要督撫一與藩台以下,或是提台以下的官員不合,大家豈不被他殺盡。後來雖可平反,濫殺的督撫可得死罪;但是那個冤枉被殺的人,可是不能複生的。本書原有兼記清朝法典的宗旨,所以附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