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25章 兵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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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兵製,約可分為八期。

第一期,在古代,有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區別。征服之族,全體當兵,被征服之族則否,是為部分民兵製。

第二期,後來戰爭劇烈了,動員的軍隊多,向來不服兵役的人民,亦都加入兵役,是為全體皆兵製。

第三期,天下統一了,不但用不著全體皆兵,即一部分人當兵,亦覺其過剩。偶爾用兵,為顧恤民力起見,多用罪人及降服的異族。因此,人民疏於軍事,遂招致降服的異族的叛亂,是即所謂五胡亂華。而中國在這時代,因亂事時起,地方政府擅權,中央政府不能駕馭,遂發生所謂州郡之兵。

第四期,五胡亂華的末期,異族漸次和中國同化,人數減少,而戰鬥顧甚劇烈,不得已,乃用漢人為兵。又因財政艱窘,不得不令其耕以自養。於是又發生一種部分民兵製,是為周、隋、唐的府兵。

第五期,承平之世,兵力是不能不的。府兵之製,因此廢壞。而其時適值邊方多事,遂發生所謂藩鎮之兵。因此引起內亂。內亂之後,藩鎮遍於內地,唐室卒因之分裂。

第六期,宋承唐、五代之後,竭力集權於中央。中央要有強大的常備軍。又覷破兵民分業在經濟上的利益。於是有極端的募兵製。

第七期,元以異族,入主中原,在軍事上,自然另有一番措置。明朝卻東施效顰。其結果,到底因淤滯而敗。

第八期,清亦以異族入主,然不久兵力即。中葉曾因內亂,一度建立較強大的陸軍。然值時局大變,此項軍隊,應付舊局麵則有餘,追隨新時代則不足。對外屢次敗北。而國內的軍紀,卻又久壞。遂釀成晚清以來的內亂。直至最近,始因外力的壓迫,走上一條曠古未有的新途徑。

以上用鳥瞰之法,揭示一個大綱。以下再逐段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