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著中國通史

第33章 實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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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官製度破壞後,中國工業的情形,大概是這樣的:根於運輸的情形,尋常日用的器具,往往合若幹地方,自成一個供求的區域。各區域之間,製造的方法,和其所用的原料等,不必相同。所以各地方的物品,各有其特色。(一)此等工人,其智識,本來是蹈常習故的。(二)加以交換製度之下,商品的生產,實受銷場的支配,而專司銷售的商人,其見解,往往是陳舊的。因為舊的東西,銷路若幹,略有一定,新的就沒有把握了。因此,商人不歡迎新的東西,工人亦愈無改良的機會。(三)社會上的風氣,也是蹈常習故的人居其多數。所以其進步是比較遲滯的。

至於特別著名的工業品,行銷全國的,亦非沒有。則或因(一)天產的特殊,而製造不能不限於其地。(二)或因運輸的方便,別地方的出品,不能與之競爭。(三)亦或因曆史上技術的流傳,限於一地。如湖筆、徽墨、湘繡等,即其一例。

近代的新式工業,是以機製品為主的。自非舊式的手工業所能與之競爭。經營新式工業,既須人才,又須資本,中外初通時的工商家,自不足以語此,自非賴官力提倡不可。然官家的提倡,亦殊不得法。同治初年,製造局、造船廠等的設立,全是為軍事起見,不足以語於實業。光緒以後所辦的開平煤礦、甘肅羊毛廠、湖北鐵廠、紗廠等,亦因辦理不得其法,成效甚少。

外貨既滔滔輸入,外人又欲在通商口岸設廠製造,利用我低廉的勞力,且省去運輸之費。自鹹豐戊午、庚申兩約定後,各國次第與我訂約,多提出此項要求。中國始終堅持未許。到光緒甲午和日本戰敗,訂立《馬關條約》,才不得已而許之。我國工業所受的壓迫,遂更深一層,想掙紮更難了。

然中國的民智,卻於甲午之後漸開,經營的能力,自亦隨之而俱進。近數十年來,新興的工業,亦非少數,惜乎興起之初,未有通盤計劃,而任企業之家,人自為戰,大多數都偏於沿江沿海。二十六年戰事起後,被破壞的,竟達70%。這亦是一個很大的創傷。然因此而(一)內地的寶藏,獲得開發,交通逐漸便利。(二)全盤的企業,可獲得一整個的計劃,非複枝枝節節而為之。(三)而政治上對於實業的保障,如關稅壁壘等,亦將於戰後獲得一條出路。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就要看我們怎樣盡力奮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