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當代文學史綜合教程

第二節 新月詩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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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新月詩派又稱“新格律詩派”。1923年,胡適、徐誌摩、梁實秋、聞一多等人發起了新月社,由於其中聞一多、徐誌摩等詩人倡導格律詩寫作,新月詩派遂成為一個影響越來越大的新詩派別。大體上以1927年為界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新月派以北京的《晨報·詩鐫》為陣地,其主要詩人有聞一多、徐誌摩、朱湘等人。1927年春,胡適、徐誌摩、聞一多等人在上海創辦新月書店,次年又創辦《新月》月刊,新月詩派的主要活動轉移到上海。於是,以《新月》月刊以及1931年創刊的《詩刊》季刊為主要陣地,匯集了後期新月派的詩人群,其基本成員除了前期的徐誌摩、林徽因等人外,還有陳夢家、方瑋德、邵洵美、卞之琳等。

新月詩派代表詩人是聞一多(詩集《紅燭》《死水》)和徐誌摩(詩集《誌摩的詩》《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雲遊集》)。

新月詩派反對感傷主義、反對放縱,主張理性和節製;在藝術上要求藝術的“和諧”“均齊”,追求詩歌的格律。為建立新詩的形式規範,聞一多提出了“三美”的主張,即音樂的美(主要是指音節和韻腳的和諧,一行詩中的音節、音尺的排列組合要有規律)、繪畫的美(主要是指詩的辭藻要力求美麗、富有色彩,講究詩的視覺形象和直觀性)和建築的美(主要是指從詩的整體外形上看,節與節之間要勻稱,行與行之間要均齊,以求整齊之感)。

教學建議

1.了解新月詩派“理性節製情感”的美學原則和形式格律化的主張。

2.認真朗讀和品味徐誌摩代表詩作,對其藝術特點有整體的把握。

3.參閱評論摘要2及相關索引文章,對前後期新月詩派的不同做大致的了解。

4.新月詩派提倡“規範化”,這標誌著新詩的藝術探求進入了更為自覺的階段。在掌握其相關知識的同時,能深入思考新月派的詩學主張為何可以理解為是“在新詩和舊詩之間建立一架不可少的橋梁”,並在經過新詩運動激烈反傳統並立住腳跟之後,重新與中國詩傳統的主流(尤其是唐宋詩詞)取得銜接與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