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因文集(共4卷)

第八章 正常兒童的犯罪傾向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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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的身上承載著早期童年成長的所有階段——弗洛伊德的此一發現,始終為精神分析的基礎之一。這些階段存在於蘊含潛抑的幻想及傾向的潛意識之中。就我們所知,潛抑的機製主要由負責審議、批判的機能——即超我——所主導,而其中最深入的,莫過於那些被援引來抵製反社會傾向的潛抑。

當一個人的生理不斷發展時,心靈也在逐步成長。於此,我們發現到,某些潛抑與潛意識的階段,與我們在原始民族身上所觀察到的各樣食人蠻行與加害傾向不謀而合。此一人格的原始部分與受教化的部分相互衝突,而於其中衍生出潛抑作用的,正是後者。

兒童分析,特別是早期分析,亦即介於三歲到六歲的兒童分析,足以說明這項原始人格與教化人格之間的爭戰在多早便已開始。根據我對幼小孩童的分析結果,證實了超我早在兒童兩歲時即已經在運作。

在這個年紀,兒童已經度過了精神發展的最重要階段;他們已通過口腔固著時期,包括必須區分開來的口腔吸吮(oral-sucking)固著與口腔咬嚼(oral-biting)固著兩個階段,後麵這個階段與食人傾向密切相關。我們常看到嬰兒咬住母親**的動作,即是這項固著行為的證據之一。

在幼兒未滿一歲時,大部分的肛門施虐固著現象已經開始出現。所謂肛門施虐式的性欲亢進,一般是用來形容衍生自肛門性感帶與排泄功能的快感,通常與殘虐、**或占有的快感等相提並論,且關係非比尋常。而無論是口腔施虐或肛門施虐衝動,對這些傾向均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關於這點我將試圖在本論文中進行論證。

本文的目的,在於向各位呈現我們如何看出犯罪傾向對每一個孩童的作用,並且就其萌發的根源提出幾項意見,不管它們是否在人格之中顯現出來。

現在我必須回到原先的起始點。根據我個人的工作結果,當幼兒的俄狄浦斯情結萌生,也就是在約莫出生後第一年末或第二年初時,那些我曾提過的早期階段——即口腔施虐與肛門施虐階段——正在強烈地進行著。它們與俄狄浦斯傾向相互結合,並指向與俄狄浦斯情結發展有關的客體:兒童的雙親。基於對母親的愛而仇視父親的小男孩,將會滿腹恨意,把衍生自口腔施虐與肛門施虐固著的暴力與幻想爆發出來。在我分析過的男孩案例中,暗中潛入臥房殺害父親之類的幻想,幾乎是必備的情節之一,就連正常小孩亦不例外。在此我想提出一個特殊案例,主角是一名從各方麵看來均可說是發展良好的四歲男孩,名叫傑拉爾德(Gerald)。就許多方麵而言,他算是個意義非凡的案例。傑拉爾德是個活力十足、看起來相當快樂的孩子,從未有過任何焦慮現象,來做分析僅是基於未雨綢繆。

結果,在分析過程中,我發現了他曾有過強烈的焦慮,而且他一直處於該焦慮的壓力之下。稍後我會說明孩童如何將其恐懼與困難隱藏得如此完好。在對傑拉爾德的分析中,我們所能確定的焦慮客體之一是隻野獸,這隻野獸雖僅具備動物的習性,事實上卻是個男人。這隻會在隔壁房間發出巨大噪音的野獸,正是在隔壁臥房發出聲響的父親。傑拉爾德想要潛入那裏,把爸爸弄瞎、閹割還有殺掉的欲念,致使他害怕會被那頭野獸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他某些過去的習慣,例如揮動手臂的動作,經分析後證實為驅趕野獸的方式,正是源於這樣的焦慮。傑拉爾德有隻小老虎布偶,他對它的喜愛,部分原因是希望它保護他不受野獸侵害。然而這隻小老虎除了身為保護者之外,有時亦扮演著侵害者的角色。傑拉爾德曾提議把它送到隔壁房裏,以代替他完成對爸爸的侵害欲望。同樣地,爸爸的陰莖會被咬斷、烹煮、吃掉,這些欲念顯然部分來自於小男孩的口腔固著,但同時亦為迎戰敵人的方法,因為就一個手無寸鐵的孩子而言,他會運用原始的方式,以牙齒為武器。這種人格的原始成分,於此案例中即以老虎為代表。而就我後來的推斷,事實上這隻老虎就是傑拉爾德自己,但他寧願不去認清這部分的自己。除此之外,傑拉爾德也有將他的爸爸媽媽剁成碎塊的幻想,這些幻想還與肛門動作相結合,他要用他的糞便弄髒他的父母親。在此之後,他還想象安排了一場晚餐派對,在用餐時他和媽媽一起吃掉爸爸。要解釋像傑拉爾德這樣善良的小男孩,如何由於被人格中有教養的部分嚴厲譴責,而遭受上述類似幻想的折磨,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小男孩無法對父親表現出足夠的愛與善意;同時我們也可看到由於母親也是幻想的肇因之一,他因而對母親壓抑愛意、加倍纏著父親,這可能會為他往後長久的同性戀傾向種下基礎。

我另外再簡短地描述一個類似的小女孩案例。為了爭奪父親而期盼取代母親的位置,也會導致非常不同的施虐幻想。在這個案例中,女孩渴望毀掉母親的美貌、醜化她的麵容與身材、將其身體據為己有——或是極為原始的啃咬、切剁的幻想等等——與強烈的罪疚感結合,進而強化對母親的固著。我們常看到在兩歲到五歲之間的小女孩會極度地黏媽媽,實際上這樣的親密卻有一部分是基於焦慮與罪疚感,隨之而來的是對爸爸的疏離。因此,這種複雜的精神狀態又會更加曖昧不明,因為在努力抵抗超我譴責的傾向時,孩童會訴諸其同性戀傾向,加以強化,並發展出所謂的“倒錯性”俄狄浦斯情結。這個曆程會讓小女孩強烈地依附媽媽,小男孩則會纏著爸爸。隻要再進一步,我們就會抵達另一階段,至此,原有的關係無以為繼,孩子同時從兩者抽離,這顯然就是不善交際性格產生的緣由,因為與父母的關係將決定生命中所有後續關係的形成。此外,還有另一種關係也相當重要,即與兄弟姐妹的關係。根據分析經驗,所有的小孩都會對年幼及年長的兄弟姐妹產生嫉妒,就算是非常小的孩子,盡管表麵上看起來對生育之事毫無所知,仍會對嬰兒在母親子宮內的生長有著明確的潛意識認知。由於他們嫉妒這個在媽媽肚裏的小孩,強大的恨意油然而生,因此一如所有兒童在媽媽期待寶寶出生時產生的典型幻想,我們會發現他們心中充滿著破壞母親子宮、毀傷且齧咬裏頭的小孩的欲望。

除此之外,同樣的施虐欲念也會導向新生的嬰兒,甚至擴及年長的兄姐,因為與他們相較之下,孩子會覺得自己受到輕忽,盡管事實並非如此。而這些憎恨與嫉妒的感受亦會讓孩子懷有強烈的罪疚感,進而影響到日後與兄姐的相處關係。以小傑拉爾德為例,他有一個小洋娃娃,雖受到他百般嗬護,但也經常紮著繃帶。這個小洋娃娃代表了他尚未出生的小弟弟,任他殘害、閹割,此即受到他嚴厲超我指使的結果。

在上述這些情況下,隻要孩童一產生負麵的情緒,便會鉚足全力地表達出怨恨,正好反映出典型的早期施虐階段發展之特征。不過,由於孩童所憎恨的客體正好是自己所喜愛的,繼此而引發的衝突很快便讓脆弱的自我難以招架,唯有借由潛抑才能逃脫。因此整個衝突情境在未獲清除的狀況下,轉而持續地在潛意識心智中發揮作用。盡管心理學與教育學總是認為兒童是不帶內心衝突地快樂生活著,也認為成人的痛苦是基於現實世界的煩惱與困頓而來,但我們必須認清,事實正好相反。我們從兒童與成人的精神分析經驗中了解到,所有生命中後來所遭遇到的痛苦,大部分均是過往經曆的重複再現,而且每一個孩子早在出生後的第一年開始,便已麵臨了令人難以置信的苦痛經驗。

然而,不可否認地,通常外表所呈現出來的狀況,與上述論點是相悖離的。雖然在仔細觀察之下,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問題,但孩童似乎都會或多或少地加以克服。關於這個表麵與實際精神狀態之間的差異,稍後當我們論及兒童克服困難的各種方式時,我會做出一些答複。

讓我再回到之前關於孩童負麵情感的討論上,基本上它們對抗的客體是同性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但是,如同我曾經提過的,當這些負麵情感導向異性的父母時,情況會變得更加複雜。一方麵由於他們是挫折感的來源,另一方麵孩子為了逃脫衝突,他們會從其愛戀客體身上抽離,由愛轉恨。而倘若孩童的愛戀傾向又摻雜了性理論與幻想,反映出典型的前性器階段經驗,宛若原先的負麵情感,那麽情況又會複雜許多。至目前為止,已有不少的嬰兒性理論經由成人分析而獲得揭示;但對於專門針對兒童進行處理的分析師而言,相關的性理論發現更是驚人。在此我將略為說明是如何從兒童身上得到這些素材。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看,我們會觀察兒童的遊戲,並以特殊的方式來減輕其抑製的行為,借此我們得出一些幻想與理論,找出孩子曾有過的經驗,看見他們所有的衝動以及正在運作的反應性的批判機能。要執行這項技術並不容易,分析師必須對孩童的幻想具有極大的辨識力,並秉持特有的態度對待孩子,但其成果卻十分豐碩。它會帶領我們深入潛意識之中,其驚人程度就連成人分析師也會大歎不可思議。透過向孩子解釋其遊戲、繪畫與所有行為舉止的意義,分析師慢慢地解開了遊戲背後抗拒幻想的潛抑思想,讓幻想獲得解放。小娃娃、男人、女人、動物、汽車、火車等等,都能讓孩子構思不同的人物,如媽媽、爸爸、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並借由這些玩具將孩子最受潛抑的潛意識意念搬演出來。礙於本文篇幅,我無法在此對於我的技術詳加闡釋,我隻能說,我在接觸過森羅萬象的病例後得出這點,其意義幾乎可說是達到萬無一失的地步,而這也經由諸多詮釋治療後的解放成效獲得證實。經此之後,所有原始的及反應性的審判傾向都變得明朗。例如,假使孩童在遊戲中表現出一個人正在與比他高大的人打鬥時,最常看到的結果是那個巨大的人死後被放進一輛馬車,然後送到屠夫那裏切切剁剁,再被烹煮成餐。

小人兒大快朵頤地吃著肉,甚至邀請一位淑女前來參加他的筵席,這位淑女有時代表著母親。她接受的是那名小殺人犯,而非被殺的父親。當然,情況也可能大為不同。同性戀的固著也許會大占上風,這時我們便會看到母親被砍殺、煮食,而兩個兄弟一同分享大餐。如我所提到的,幻想種類之多族繁不及備載,有時甚至在同一個小孩身上,會出現隨分析階段不同而有所變化的現象。然而,在這類原始傾向突顯之後,通常都伴隨著焦慮的萌生,小孩也會出現努力展現出乖巧善良、以彌補之前過錯的行徑。有時他們會試圖修補剛剛被自己弄壞的人物或火車等等,此外,畫畫、建造東西等行為亦代表了類似的反應傾向。

在此我要厘清一點。上述這些賦予我素材來源的遊戲,與我們一般看到的兒童遊戲不一樣,其原因在於分析師一向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獲取素材。麵對兒童的聯想與遊戲行為,分析師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是完全脫離道德與倫理考慮的,事實上,這就是促使移情能被建構、分析治療能持續進行的方法之一。因此,孩子在分析師麵前,會將從未對保姆或母親展現的樣子表現出來。理由是因為當她們注意到那些教育最為反對的暴力與反社會傾向時,會非常震驚。甚至,也隻有分析治療能解除那些潛抑,借此讓潛意識抒發出來。這整個過程十分緩慢,隻能一步一步來,而且某些我提到的遊戲,是在治療展開後才發生,而非一開始就出現。此外,我必須再補充的是,即使在療程之外,孩子們的遊戲仍十分具有啟發性,可為許多我們在此討論到的衝動提出實證,但是,前提是須由經過特殊訓練的分析人員在場觀察,並運用象征性的知識與精神分析方法來加以確認。

性理論是絕大多數施虐與原始固著的基礎。從弗洛伊德以來,我們便知道兒童顯然以一種係統發生的方式獲取某些潛意識的知識,其中包括對父母的**行為、生育小孩等等,但事實上他們的這些認知是十分模糊雜亂的。根據兒童自行捱過的口腔與肛門施虐階段,**對兒童而言意味著一場吃、煮與交換糞便的演出,而其中各種施虐的動作(毆打、切剁等等)更是演出的重頭戲。於此,我的著重點在於,這些幻想與性欲之間的連結對往後生命的影響有多大。所有這些幻想未來或許會逐漸消失,但其潛在的效應卻非常深遠,將透過冷漠、無力以及其他性欲方麵的困擾表現出來。這個狀況可能在接受分析的幼兒身上彰顯出。對母親表達出強烈期待的小男孩,會顯示出更具虐待性的幻想,而為了逃避,他會放棄象征母親的愛戀物,轉而選擇代表父親的意象;但不久後,如果他的口腔施虐幻想和他的愛戀客體相結合的話,他又會放棄這項選擇。由此,我們便看到了弗洛伊德在兒童早期成長中發現的所有性倒錯基礎。對父親或對自身存有的幻想,如扯裂、毆打、抓傷母親,將之碎屍萬段等等,都屬於一些兒童對於**所懷有的想法。附帶一提,事實上這類的幻想會真的轉化成實際的犯罪行為,如開膛手傑克便是最佳的例子。而在同性戀關係中,這些幻想則會轉為閹割父親、對他的陰莖或切或咬,以及各式各樣的暴力行為。經常與生育連結在一起的幻想,則是將身體切開,從不同部位取出嬰兒。以上列舉的種種性欲幻想,隻不過是在每一個正常小孩身上——我希望強調這一點——都可能發掘到的一小部分例證。我之所以能如此確定,實是基於個人有幸接觸到的一些正常兒童案例,他們的分析原先都僅是為了防範的目的而進行。當我們開始對孩童的心智深度更加熟悉之後,其幻想生活中令人反感的層麵便完全轉變。小孩子完全受自己的衝動主宰,而這衝動卻是所有迷人的創造性傾向之根基。我必須承認,當我看到即使是很小的孩子,也很努力地對抗其反社會傾向的模樣,那情形實在令人動容且印象深刻。而就在最具虐待性的衝動出現後,我們會見到孩子表現出最大的愛意,以及不惜犧牲一切以獲得關愛的情形。對於這些衝動,我們絕不能用任何道德標準來加以評判,而必須將之視為理所當然,不帶任何批判眼光,並努力協助孩童去麵對它們。於此之後,我們減輕了孩童的痛苦,同時加強其能力與心理平衡,最後完成一件具有重大社會意義的工作。在分析治療中,見到這些極具破壞性的傾向,竟能在我們解決固著的問題時發揮升華的效用——亦即讓幻想轉化成創造性與建設性的作為,實在令人十分感動。不過這純粹是經由分析式的技術來進行,絕非透過勸說或鼓勵孩童的方式而達成。根據我的經驗,以分析師的姿態而言,後麵這種隸屬於教育學層次的方式,並不能與分析工作並行采用。但是分析治療卻能為後續的教育性工作做好準備,並帶來豐富的成果。

在幾年前與柏林精神分析學會交流的一次機會裏,我曾經指出近期發生的駭人罪行,與我在一些幼童分析中所發現的幻想有呼應之處。這些罪案其中之一,正是性倒錯與犯罪的結合體。該嫌犯手法細膩,所以一直未被發現,以致多位人士受害:這個名叫哈曼的男人,基於個人的同性戀偏好而與年輕男性親近,熟稔後,他一一將他們的頭顱割下,再用各種方式將他們的身體燒毀或處理掉,甚至事後還賣掉他們的衣物。另外還有一件十分恐怖的案例,凶手連續殺了好幾個人,並用他們的肉來製作香腸。我前麵提過那些孩童的幻想,在細節上與這些凶案簡直如出一轍。同樣的手法會施加在令孩童產生強烈性欲固著的人身上,例如,以一個四到五歲的小男孩來說,其加害對象是他的父親或是兄弟;在表達完他所欲求的愛撫或其他舉動之後,他會砍下小娃娃的頭,把身體部位賣給一個屠夫,好讓他再賣給別人當食物。他自己則把頭部留著,因為他覺得這個部位最有意思,想留下來自己吃。至於受害者的東西,他同樣會據為己有。

接下來我想就這個特殊案例做更完整的說明,因為針對某個病例詳述更多細節,我認為會比逐一說明其他例子更富意義。這位小男孩名叫彼得(Peter),當他前來接受分析治療時,是個極度抑製、掛慮很多的孩子,非常難教養,且完全無法玩遊戲,隻會把他的玩具弄壞。他的遊戲抑製與焦慮,都和他的口腔施虐及肛門施虐固著有著密切的關聯。幻想是遊戲動力的實際來源,而由於他的殘忍幻想必須保持在潛抑的狀態,因此他沒有辦法玩遊戲。甚至,因為對自己潛意識裏懷有的欲念感到害怕,他總是預期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他身上。他心中對母親的施虐欲望,致使他對她時時保持退卻,甚至有相處不睦的問題。至於他的原欲則導向他的父親,不過因為他也非常怕父親,因此唯一能夠和他維持真正關係的,隻有他的弟弟,然而這點也是十分曖昧不明。小男孩不時預期被懲罰的心態,從下列事件可明顯看出:曾經有一次他在玩遊戲時,用了兩尊很小的娃娃代表他跟他的弟弟,因為兩人一同犯下惡作劇,因此等著受媽媽處罰。她後來來了,覺得他們髒兮兮的,於是處罰了他們,之後便離開了。這兩個小孩又繼續玩他們的肮髒鬼遊戲,結果再度受到懲罰,事情不斷重複。到最後,由於害怕處罰的恐懼太過強烈,兩個小毛頭決定把媽媽殺了;彼得處決了一個小娃娃,隨後兩人把身體切一切,一起吃掉。但是爸爸出現了,要來幫媽媽,結果也被兩人用很殘忍的方式殺死,一樣被剁碎、吃掉。事到如此,這兩個小孩看起來很快樂,終於可以做他們想做的事。但是過了一會兒,焦慮再度升起,已經死掉的父母親又活了過來。當焦慮開始出現時,小男孩把兩尊娃娃藏在沙發底下,好讓他的爸媽找不到。但沒多久,小男孩所謂的“教訓”又發生了,爸媽還是找到了那兩個娃娃,爸爸把他的頭砍下,媽媽砍他弟弟的頭,兩兄弟後來也一起被煮熟、吃掉。

我想強調的特別之處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不良的舉動又再重複,雖然可能形式不同;對父母親的侵犯舉動重新出現,小孩們一次又一次地受到處罰。在這般循環模式中呈現出的這項機製,將是我們稍後討論的重心。

我先簡短地報告一下這個病例的最後結果。盡管小男孩在治療期間必須麵對一些非常困難的處境,因為他的父母後來離了婚,而且都在相當艱難的情形下各自再婚,但他的精神官能症卻在分析治療後完全痊愈,他的焦慮與遊戲抑製都不見了,在學校表現良好,社交上也適應得不錯,過得相當快樂。

也許各位會提出這樣的疑問:既然我在本篇論文開頭聲稱要探討正常小孩的問題,為何卻在此深入地描述一個明顯患有強迫式精神官能症的案例?事實上,如我曾經數度提到的,同樣的素材在正常兒童身上一樣也看得到,隻是精神官能症患者顯現出來的,比在一般正常小孩身上也會出現的症狀更為明顯而已。想要解釋為何同樣的心理基礎會導出如此歧異的結果,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以彼得的例子來說,由於口腔施虐與肛門施虐固著的強度實在太大,使得他完全任其擺布。某些經曆對於他強迫式精神官能症狀的爆發,亦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彼得在約兩歲時出現非常劇烈的轉變,而他的父母親提起這些事時,並未十分在意。當時他弄髒自己的習慣又再複發,而且他會停止所有的遊戲、開始破壞他的玩具,變得非常難以管教。

經由分析顯示,原來在他發生轉變的那個夏天,彼得與父母同睡一房,曾經目睹過他們的**行為。這幅情景原本就十分具口腔與施虐性質,因而更加重了他的固著態度。在當時,他已經或多或少處於性器發展期,卻因這個事件而退化至前性器發展期,因此,他的整個性欲發展實際上是受到這些階段的主宰。六個月後他的弟弟出生,更使得他的衝突與精神官能症加劇。但是,在此案例中,對此一強迫式精神官能症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也許還有另一項獨特的因素,那就是衍生自超我的罪惡感。拿彼得來說,早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已有比他的自我傾向更具虐待性的超我在操弄著。麵對此番激烈的戰鬥,脆弱的自我無法招架,強大的潛抑於是產生。此外,另一項因素亦不容小覷:有的孩子禁不起一點點焦慮與罪疚感的考驗,彼得就是。他的施虐衝動與超我之間的拉扯,如同懲罰般不斷地威脅著他,因而對他形成非常可怕的障礙。在潛意識中,聖經裏“以眼還眼”的格言警示發揮了作用,這解釋了為何兒童總會有一些奇幻想法,認為父母可能對他們做出以下這些事:殺掉他們、煮熟他們、閹割他們等等。

如我們所知,父母是超我的來源,他們的命令、禁令等等都透過超我傳遞至小孩身上。但是這個超我卻和父母不一樣,其中有部分是築基於孩子自己的虐待幻想之上。而這般強烈的潛抑隻會使衝突更加穩當地進行,永不止歇。更有甚者,借由遏止幻想,潛抑使兒童無法利用遊戲去宣泄幻想,讓它們循另一種方式達到升華,以至於這些固著現象處在永無止境的循環中。我曾經提到,循環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潛抑讓這個過程一直持續著,而那受到潛抑的罪疚感,同樣也造成了不少阻礙。因此,孩童不斷地重複著一連串五花八門的舉動,以表達對受懲罰的渴求與想望。這種對於懲罰的渴望是兒童不時做出調皮行為的主因,但這也與罪犯連續犯案的行徑不無雷同,就這一點我稍後將會加以說明。我也要告訴各位彼得在他的小娃娃扮演遊戲中做了些什麽:他們調皮搗蛋、遭到處罰,然後殺掉父母親,接著換他們被父母殺害,整件事情不斷輪回演出。在這裏,我們看到一種源自各種不同因素、但又受到罪疚感嚴重影響的強迫重複(repetition-compulsion)。由此,我們已經多少能分辨出正常小孩與患有精神官能症狀的小孩之間的差別:固著的強度、固著行為與他們自身經驗產生關聯的方式與時間點,以及視內外因素影響而定的超我之嚴厲程度與整體的發展形態,再加上孩子忍受焦慮與衝突的能力等等,都是決定他們是否正常發展或是產生精神官能問題的一些首要因素。

不管是正常或是不正常的小孩,都會運用潛抑來解決衝突,而隻要情況不甚嚴重的話,整體的循環現象便不至於太過強烈。除潛抑之外,他們還有其他機製可以援用。但同樣地,唯有施行的強度能決定其成果,如逃離現實即是其中之一。對於現實的不滿,孩童的憤恨其實遠比表麵上顯現出來的更強烈,但孩子會試著將之導入幻想中,而非讓自己的幻想去配合現實。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又得到了一個答案:就如我曾提出探討的,原來孩子能夠這般地將自己的內在痛苦隱藏,不顯於外。我們知道小孩子常常在慟哭之後便很快地回複;而有時當我們看到一個孩子很陶醉在一些無聊的小事之中,便說他很快樂,事實上,他之所以能夠這樣,是因為有個讓他能夠多少拒絕長大的避風港,那就是逃離現實。對於熟悉兒童遊戲生活的人來說,他們都知道這個遊戲生活是與兒童的衝動生活及欲念全然相連的,他們會透過幻想來表達與成全它們。從表麵上適應得不錯的現實之中,孩子僅會擷取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於是我們看到,在孩子生命中的某些時刻,當現實的要求顯得更加緊迫時,例如要開始上學的時候,許多困難立即油然而生。

我曾說過,我們在各種發展形態之中,都看得到這個逃離現實機製的運作,但主要不同的是程度的問題。當某些決定強迫式精神官能症發展的因素正發揮作用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對現實的逃離也在逐步膨脹至主導的態勢,進而形成精神病迸發的基礎。有時候我們會在某些孩子身上發覺到這些因素的蹤跡,他們表麵上看起來相當正常,通常不會展現出非常強烈的幻想生活與遊戲能力,而以另一種普遍的反應模式呈顯這種逃離現實與求助於幻想的機製,即不斷地安撫自己欲求上的挫折,借由遊戲與一些奇想來向自己證明一切都很好,未來也是。孩子們的這種態度很容易讓成人產生錯覺,認為他們比實際上要快樂得多。

再以傑拉爾德為例,其實他的快樂與活力,有部分是被設計來隱藏那些因自己或他人而引起的焦慮與不快。這樣的情況很快地便因分析治療而改變,幫助他擺脫焦慮,以一種堅穩許多的滿意感來取代他人格中不自然的那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而言,對正常小孩施予分析治療是絕對有益的。沒有任何一個孩子從未遭遇困難、恐懼與罪疚感的煎熬,而就算這些因素看似微不足道,它們卻會引發意想不到的痛苦,同時也為往後生活中更大的焦躁煩憂,提出了初始的警訊。

我曾在彼得的案例中提到,在重複進行禁製行為的強迫狀態中,罪疚感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盡管有時候這些行為的性質各異其趣。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在所謂的“頑皮”小孩身上,受懲罰的欲念應該也會產生作用。對此我想引用尼采所稱的“蒼白的罪人”(pale criminal)來加以響應;他對於被罪疚感驅使的罪犯相當了解。於此,我們來到了本論文最困難的部分,也就是討論固著現象須經何種發展才會導致罪行的問題。要回答這一點並不容易,因為精神分析尚未就此問題進行太多探討。很不幸地,我也還未累積足夠的經驗,以便就這個非常有趣且重要的工作領域提出相關例證。然而,某些與犯罪類型相近的案例,卻讓我對於這些發展的進行方式有些粗淺的想法。我將援引一個我覺得相當具有意義的病例,主角是一名被送入少年感化院的十二歲男孩,他的不良紀錄除了撬壞學校的櫥櫃、動不動就偷東西外,主要就是常搞破壞、對小女孩進行性方麵的攻擊。他幾乎沒有什麽朋友,所來往的也多半是為了做壞事而搭上的混混之輩。他沒有特別的興趣,對於懲罰與獎賞更是毫不在乎。這個孩子的智商遠低於一般人,但這點卻對分析工作影響不大。整體上治療進行得相當順利,效果也還算不錯。幾個禮拜後我聽說他開始有了良好的轉變,隻可惜經過兩個月的分析之後,我因一些個人因素必須停診很長一段時間。在那兩個月的分析裏,那孩子原本應該一周來做三次診療,卻由於他養母的極力阻撓,我總共隻會見了他十四次。而在那段極不安穩的治療期間,他沒有再犯下任何罪行,一直到治療中斷後才又開始,之後他又被送進感化院。當我複診後,盡管我極力爭取,卻再也無法找他回來做分析。依整個情勢推斷,我想最後他一定又開始了他的犯罪生涯吧。

現在我將以我在分析期間所得,就他的發展原因做一次簡短的探究。這個孩子成長於一個十分孤立不安的環境裏。從很小的時候,他的姐姐便強迫他和他的弟弟與她發生性行為。他的父親早在大戰中去世,母親身體不好,整個家由姐姐一手掌控,所有的事情都十分糟糕。當他母親過世後,他連續由不同的養母撫養,過程每況愈下,關鍵似乎在於他對姐姐的恐懼與怨恨。他恨他的姐姐,對他而言她簡直就是惡魔的化身,這除了跟他們的性關係有關之外,尚且因為她對他的淩虐行徑,以及對瀕死母親抱持的惡劣態度等等。然而另一方麵,他卻又被某種建立於憎恨與焦慮之上的支配固著牢牢地控製著,使得他離不開姐姐。除此之外,還有更多深沉的原因對他的不良行為產生影響。小時候他一直都和父母同床,因而從他們的**行為之中吸收到施虐的印象。如我之前所指出的,這樣的經驗會加深他自己的施虐傾向,而和父母進行**的欲念受到他本身的施虐固著主宰,與強大的焦慮產生連結。在此情境中,在他的潛意識裏,他姐姐的暴力形象同時交替地取代了暴戾的父母兩者。不管是何種情況,他必須期盼著閹割與懲罰的來臨,而懲罰又與他內心那非常暴虐原始的超我相互呼應。因此很自然地,他不斷對小女孩進行他過去所承受的侵害,至今的唯一改變是他成了施暴者。他那些撬開櫥櫃拿東西等等的破壞傾向,都與他的性騷擾行為具有同樣的潛意識因素及象征意義。這個男孩覺得自己被壓製、閹割,因此必須借由證明自己也可成為施暴者以改變情勢。這些破壞傾向中的主要動力,除了要把他對姐姐的怨忿宣泄在物品上之外,便是為了一次又一次地證明自己還是個男人。

然而,在他不斷重複做出會招來父母懲罰的行為中,罪疚感亦占了相當重要的因素。他表現出不在乎處罰與無所畏懼的樣子,完全誤導了我們,這孩子的心中其實充滿了恐懼與罪疚感。至此,我們需要探討的問題是,他的成長過程與我先前提到的精神官能症兒童,究竟有何不同。對此我僅能提供一些個人見解:也許一方麵經由他與姐姐的經驗,他那原始殘暴的超我仍舊堅穩地留存於他稍後的成長階段中;另一方麵,他自己也被此經驗束縛著,得不停地和它麵對麵交戰。因此這個孩子遭受焦慮壓製的程度,無可避免地比彼得大了許多。與此焦慮相連結的強大潛抑,將所有通向幻想與升華機製的出口切斷了,故除了在同一行為中不斷交替地重複欲念與恐懼之外,別無他法。相較之下,在前例中的精神官能症兒童,其超我才剛從內心萌生而已,而這孩子卻已經經曆到無上超我的力量,因此衍生自他真實經驗的恨意,勢必得透過他的破壞行為才能表達出來。

我曾說過,在這個個案或其他同性質的案例中,早發而強烈的潛抑會遏止幻想的萌生,讓病患無法透過其他方式與途徑來解決他們的固著問題,讓它們升華。在包羅萬象的升華過程中,我們發現攻擊與施虐的固著亦參與了運作。於此,我提出一項可透過身體來克服暴力與施虐行為的方式,那就是運動,這個方法讓由恨而生的攻擊性,借由一種社會允許的形式獲得紓解,同時又可成為焦慮的過度補償,畢竟它向個人證明了毋須再向施暴者低頭的能力。

在那個小犯人的案例中,能看到升華如何在潛抑受分析削弱時應運而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這名原本隻對破壞、毀損東西感興趣的男孩,對於建造電梯及與鎖匠有關的工作突然表現出高度的熱誠。由此或許可推斷,那證明了有一種轉化其暴力傾向的良好方式,而且表示分析治療可以讓他在目前的罪犯之路外另辟蹊徑,成為一位優秀的鎖匠。

對我而言,這個孩子的發展與一般精神官能症的兒童之所以不同,原因應在於他與姐姐相處的創傷經驗引起的焦慮較為巨大,而且影響層麵甚多。較大的恐懼感會引發較強烈的潛抑,而由於此時升華功能尚處於未開發的階段,因此毫無任何解決之道。更有甚者,這巨大的恐懼感會增加超我的殘酷性,並透過這個經驗永遠固著在此一節點上。

除此之外,我還要提出另一項這種較大的焦慮所帶來的效應,但在說明之前,我必須稍微離題片刻。當我提到人格發展的不同可能性時,在同一個出發點上,我列舉出正常者、強迫式精神官能症者以及精神病患者為探討客體,並盡可能地涉及罪犯的問題。但我並未提及性倒錯者(the pervert)。

我們知道,弗洛伊德稱性倒錯為精神官能症的負麵對應。於此,薩克斯為變態心理學做了另一項重要的注記,他所做出的結論是性倒錯者並非純粹基於缺乏意識,而允許自己做出精神官能症病患因抑製而未做出的反應;他發現,其實性倒錯者的意識之約束力毫不亞於後者,隻不過是以另一種形式運作著。它僅僅保留禁製傾向中的某一部分,好從其他似乎令超我更加拒斥的部分中逃脫出來。他所排拒的是隸屬於俄狄浦斯情結的欲念,而其顯現出的缺乏自製,隻不過是受同樣嚴格、但運作方式不同的超我影響之結果。

關於罪犯的討論,幾年前我曾經得出類似的結論,並發表於本論文一開始所提及的報告之中。在該報告裏,我針對犯罪行為與兒童幻想之間的相似性,做出不少詳實的舉證。

從我描述的孩童個案以及其他未多加強調但不乏啟示的案例中,我發現犯罪傾向並非是因超我的寬容所引起,而是來自於在不同方麵運作的超我。正因為焦慮與罪疚感的關係,致使孩子犯下罪案,而在犯案的同時,孩子亦嚐試著逃脫俄狄浦斯情結。就我那個小犯人的例子而言,撬開櫥櫃與攻擊女童都是他用以揮別侵害母親欲念的方式。

當然,這些觀點需要更進一步地檢驗與研究。依我個人的意見,似乎所有的經驗都在導向一個結論,那就是並非超我的缺席,而是超我運作方式的不同——也許是超我的固著發生得太早——才是一切的主因所在。

假設這些推斷正確,那麽等於是為分析實務的發展開啟了重大的契機。如果犯罪行為的發展並不是因為超我與意識的不足,而是由於它們運作型態的不同,如此一來,分析治療應該能夠像解除精神官能症般地改善犯罪的問題。就像在性倒錯與精神病等問題上,我們也許無法找到處理成人犯罪的方式,但是就兒童分析而言,情況並不相同。兒童並不一定要對分析具有特別的動機,問題僅在於采取何種技術來建構移情,以及如何讓分析持續進行而已。我不相信在哪個孩子身上獲取不到這樣的移情,或者無法引發其愛的能力。以我的小犯人來說,雖然表麵上他完全不具任何愛的能力,但經分析後,證實事實並非如此。雖然他對分析不具有動機,甚至對要被送入感化院一事也並未特別討厭,但他仍對我表現出良好的移情,至少足以讓分析順利進行。此外,分析亦證實了這個遲鈍的男孩對他的母親懷有真誠而深摯的愛。他媽媽在癌症折磨之下未有善終,到末期時整個人幾乎完全衰竭枯朽,女兒根本不想靠近她,最後守在床邊照顧母親的反而是他。當母親病逝後,家人都要離開了,卻好一陣子都找不著他,原來他把自己跟死去的母親一起鎖在房裏,不肯出來。

也許有人會提出反駁,認為童年時期的傾向尚未明確地顯現出來,因此我們可能往往無法辨識出何時孩童將成為罪犯。事情的確是如此,但正是這項說法讓我做出以下的結論:欲得知兒童的這些傾向可能導引出的結果的確很不容易,不管是對正常者、精神官能症患者、精神病患者、性倒錯者或犯罪者來說都一樣;但正因為不知道,所以我們更要想辦法知道。精神分析給了我們一些方法,甚至,它不僅能確立兒童的未來發展,也能予以改變,將其引導至更好的路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