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因文集(共4卷)

第六章 關於嬰兒情緒生活的一些理論性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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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為這本書(即《精神分析的發展》,參見《關於焦慮與罪疚的理論》的說明性批注)提供的文章中,我從我的朋友勞拉·布魯克(Lola Brook)那裏獲得了有價值的協助。她仔細地看過我的手稿,並且在數據的論述與安排方麵提供了許多有幫助的建議,我非常感激她對我的作品持續不減的興趣。】 (1952)

我對於嬰兒心理所做的研究,使我越來越察覺到運作於早期發展階段的一些過程,它們大多是在同時運作,並且極其複雜。在寫作本章之時,我企圖針對嬰兒生命第一年中情感生活的某些方麵加以闡釋,而且特別強調焦慮、防禦與客體關係。

生命最初的3—4個月(偏執—分裂位置)【在《從早期焦慮討論俄狄浦斯的情結》中,對該主題有更詳盡的討論。我提到我采用了費爾貝恩的術語“分裂”,加上我自己的術語“偏執位置”。】

生命初期,嬰兒就體驗到來自內在與外在來源的焦慮。多年來,我一直認為死本能的內在運作誘發了被滅絕的恐懼,而且這是被害焦慮的最初原因。最早引發焦慮的外在來源是誕生的經驗,根據弗洛伊德的看法,這一經驗為所有日後的焦慮情境提供了一個模型,必然影響到嬰兒與外在世界的最初關係。【在《抑製、症狀與焦慮》中,弗洛伊德說:“比起我們所相信的,生產過程是一種令人印象深刻的割斷,在子宮內的生命與最初的嬰兒期之間,其實具有更多的連續性。”(S.E.20,第138頁)】他承受的痛苦與不適,以及失去子宮內狀態的失落感,被他感覺為受到外在敵對勢力的攻擊,也就是被迫害。【我曾提出:生本能與死本能的對抗,在出生的痛苦經驗中就已經存在了,而且加強了被此經驗所激發的被害焦慮。參見:《關於焦慮與罪疚的理論》。】於是,隨著遭受剝奪,被害焦慮從一開始就進入了嬰兒與客體的關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