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6:你以為他想聽道理,其實道理他比你懂。
常言道,“擺事實,講道理”。每個人都無比熟悉這六個字,仿佛這才是溝通的真諦。
職場溝通也不例外。因為有“公事公辦”的色彩,所以“擺事實,講道理”便愈加成為職場人士在溝通時必然會遵循的金科玉律。
問題是,與此同時,每個人都承認職場溝通之難,難於上青天;職場溝通效率之差,可謂天差地遠。
既然如此,說明“擺事實,講道理”這個溝通法寶,也許未必那麽靈驗,需要我們對之做出重新思考。
直接說結論:問題就出在“事實”和“道理”這兩個關鍵詞上。
其實,在職場溝通中,最不重要的恰恰是“事實”和“道理”。之所以這兩個關鍵詞在日常的溝通實踐中如此受重視,是因為我們常常過於低估了人的智商,而過於高估了人的情商。
簡而言之,誰都不傻,對於“事實”和“道理”這些東西,是個人都能相對輕易地理解,用不著你反複解釋,反複強調。可既然如此,為什麽溝通的效果和結果又這麽差呢?簡單,因為“不爽”。
要知道,“理解”與“接受”之間天差地別,完全是兩個不同次元的概念。在許多情況下,即便理解了,也接受不了,這才是溝通效果難產的根源。而之所以無法接受,就是因為“不爽”。反之,隻要“爽”,即便不理解也能接受,也能讓溝通修成正果。這就是“爽”的威力。
不誇張地說,如果你和一個人的溝通時間是一個小時,那麽讓對方理解你所主張的“事實”和“道理”所需要的時間,基本上不會超過十分鍾。剩下的五十分鍾都是在做無用功,反複地說車軲轆話而已。
問題在於,你卻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是會一廂情願地認為,之所以對方不能接受你的主張,恰恰是因為他依然沒有弄明白那些“事實”和“道理”,所以你就會一遍又一遍地重複,一遍又一遍地解釋,直至對方和自己都變得不耐煩,或者爭吵一番,或者不歡而散。